问题标题 | 上市前企业适合什么估值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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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答案 |
上市前企业是指发展阶段进入成长期,业务扩展和营收增长较快,公司治理和管理规章基本上轨,有上市或挂牌规划,但需要通过股权融资实现资本、业绩或股权配置达标的企业。这个时候,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健全,并积累了几年可供分析的财务资料,可以参考证券市场定墙分析方法对企业进行估值定价。根据数据条件、企业发展趋势和类型,比较实用的估值方法有4种。
(一)可比公司法
可比公司法是利用相对估值法指标,参照可比公司对上市前企业进行估值的具体应用。相对估值法常用指标有市盈率(PE )、市净率(PB )、市销率(PS)、EV/EBITDA倍数法等,这些指标是股市投资者评估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常用方法。但上市前企业还没有每股价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无法直接用相对估值法对这类公司进行估值。
对于有上市或挂牌前景的成长性公司进行估值时,如果有二三年财务资料,可供比较分析、趋势分析,但不满足折现分析的,可以借用上市公司相关指标进行类比计算,作为估值参考。
市盈率(P/E)是可比公司法应用最多的指标,估值操作一般步骤如下:
第一步要找到可比公司。在上市公司同业板块中找到一家主营业务、 资产结构、企业规模、市场环境和经营方式等尽可能相近的公司,作为估值参照。假设A公司是估值目标公司,按以上相近因素找到B公司为可比公司。
第二步是确定比较基准。这里以B公司P/E倍数为比较基准,利用该公司公开披露财务信息,计算每股收益、市盈率P/E倍数等相关指标。
B公司市盈率(P/E )=每股价格÷每股收益
第三步,用B公司市盈率(P/E )倍数作为市场价格乘数,推算A公司估值:
A公司参考估值=B公司市盈率×A公司同期利润,或
=B公司市盈率×A公司每股收益
×A公司股本(或实收资本)总额
市盈率指标直观易懂,数据查找方便,计算简单易行。可是市盈率属于市场高度敏感指标,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经济波动、货币政策、资本市场走势,甚至行业和可比公司消息,都会对该指标产生直接影响。因此一般认为比较适用于周期性比较弱,现金流比较稳定的企业,如电信、交通、广电、基础网络等公用事业类公司。
市盈率的实际应用,还要排除市场泡沫和异常因素对指标的影响,一种方法是利用历史市盈率加趋势预测长期指标分析,减除高估成分,或排除短期因素干扰;另一种方法是采取修正市盈率法(PEG ),扩大可比范围, 在二级市场同业板块中选取若干家条件相近公司作为参照系,参照这些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市盈率倍数等指标,同时考虑宏观经济走势、行业景气度、消息面影响,对目标公司估值进行修正。
利用市净率(P/B)、市销率(P/S)、EV/EBITDA等指标作为比较基准时,操作步骤相似,但也要注意各指标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市净率能够凸显企业资产增值能力,比较适合周期性比较强、规模经济特点比较突出的企业,如加工制造业、建筑和房地产业,或银行、保险等服务业。市销率可以显示企业成长速度,适合投资和回收周期比较长,毛利率低但潜力大的企业,比如发电、铁路等企业。
EV/EBITD又称企业价值倍数,是息税和折旧提取前的实现利润,可以更真实地反映公司价值,可以进行不同类企业比较,但要求主营业务突出、单一产品或工厂类公司。
(二)可比交易法
可比交易法也是在财务资料不足时,对上市前企业进行类比分析的参照估值方法。第一步要找到具备前述可比公司特征,并在近期发生并购交易的案例,或未上市可比公司近期引进股权投资的交易案例,用并购和投融资案例的交易定价,作为目标公司等估值价格乘数。同时利用案例企业的市场信息,分析交易溢价等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加以适当修正,求得目标公司估值定价参考值。比如分众传媒先后并购框架传媒和聚众传媒, 一方面以分众的交易价格为参数,另一方面,框架的估值也可作为聚众估值的依据。
实际上,无论上市公司并购或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投融资双方交易合同都属于商业秘密,外部企业很难获得全面信息。因此,可比交易法不能进行内在价值分析,只能利用公开交易价格和平均溢价水平,与目标公司定价相关指标和因素进行比较分析,找到交易双方可以接受的定价和溢价水平,再反算目标公司参考估值。
由于可比交易法前提是可比公司,比较对象是每股价格,那么参考定价的说服力主要取决于目标公司与可比公司的竞争态势和各自市场地位。如果双方产品同质化,市场范围因地域、政策壁垒或资源赋存,同业竞争不激烈,主要看品牌价值。如果市场重合,竞争激烈,那么估值高低主要由市场规模决定。
(三)现金流折现法
现金流折现法是绝对估值法的一种,公司尚未上市但财务资料满足折现分析需要,可以运用现金流折现模型,比较精确地揭示公司内在价值。应用方法首先要预测公司未来自由现金流,然后用折现率对公司未来年度现金流计算贴现,贴现值累计数即为目标公司估值。折现模型如下:
n CFt
V= ∑ ————
t=1 (1+r)t
式中:
V—目标公司现值;
n——预测年度;
CFt 公司第t年产生的现金流;
r—— 预期现金流的折现率。
应用现金流折现模型进行公司估值有两个关键步骤:
(1)依据公司过往年度财务资料,预测未来年度的现金流净流量。 自由现金流是税后能够用来回报股东的现金,近似可分配利润。
(2)选择合理、公允的折现率。折现率理论依据是资本成本,参数 选择需考虑市场利率水平、预期报酬率、未来现金流量取得风险,并参考企业过往年度收益率水平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应用现金流折现模型进行公司估值时,企业过往年度财务信息是预测未来现金流、选择折现率参数的重要参考。投资机构或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一般要求提供5年以上财务资料。财务资料时间越短,估值置信水平越低, 因而这种估值方法比较适用于稳定成长,管理规范,偏后期的拟上市公司。
(四)梅特卡夫估值法
前述各种公司估值方法,主要适用于传统产业。因为现行会计报表体系都是根据传统企业供产销逻辑,沿着资金投入一回收循环往复运动过程归纳、设计出来的。而现有各种估值方法,主要依据都是企业财务信息。
进入互联网时代,基于网络的各类轻资产企业,完全打破了原有的投入产出概念,从资金投入,到“产品”形态和定价,营销组织方式,以及资金回收渠道,都发生了颠覆性改变。企业价值不是看资本结构、每股收益、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而是看市场群体规模、用户流量、货币化能力、客户体验、龙头地位等大数据能力。所以,企业财报上的资产负债、现金流数据,已经不能反映和评价其真实财务状况。商品经济长期形成财务分析、信用评价、公司估值方法统统失效.网络经济需求与金融供给结构出 现严重错位。
于是,以太网发明者、3COM之父梅特卡夫,针对网络经济特点提出一种全新的估值理论:网络的价值与网络节点中用户的平方数成正比。 用公式表示:
Y=kx2
式中:y——网络公司价值;
X——网络节点用户数;
k——单用户消费支出。
这种估值方法对互联网企业显然是一个鼓舞,在很多国家引起IT投资冲动。世纪之交美国互联网泡沫破裂后,有些金融专家以及IT专家对梅特卡夫理论提出质疑,声音最大的还是传统财务数据思维。然而,随着网络经济成熟,以Facebook为代表,我国的京东商城、阿里巴巴赴美上市,再次验证了梅特卡夫定律的有效性,并逐步在国际金融市场得到认同。有的投资银行专家认为,围绕公式中“用户规模”这个核心变量,应该将用户量级、ARPU (单用户收入)、垄断溢价列入计算参数,有望构建成为适应网络经济特点的全新估值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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