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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标题 成长期企业必备金融知识(一)股权融资方式与指标计算之二------股权融资方式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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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答案
股权融资方式有几种? 股权融资是企业通过引进新股东投资,让渡股权来扩大资本金的融资方式。融资结果是导致公司资本金(或总股本)的增加,原股东股权占比相应被稀释而减少。也就是说,股权融资需同时具备企业实收资本增加和原股东股权减少两个条件,舍弃一个条件就不是股权融资。 用这两条标准衡量,股权融资方式可以概括为“两大渠道,一种模式”。“一种模式”是指股权融资只能通过增资扩股得到实现,即在原有注册资本(或股本)基础上,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出售增量股份,扩大资本规模,包括原股东追加投资,或引进私募投资等。 “两大渠道”是从融资形式上,分为公募和私募。公募即公开上市发行,利用股票发行进行融资,包括首次发行和上市后再融资,具体操作方法另有专题介绍。 私募全称“股权私募”,是用不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投资人,以股权为筹码进行资金筹措的行为。按私募对象分为4类投资人: 第一类是财务投资人,包括天使融资、风险投资基金(VC)、私募 股权基金(PE)。他们分别投资于企业的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不同阶段,投资目的主要是追求较高投资收益,通过企业上市或溢价转让获利退出,持有公司股权但一般不介入经营管理。 第二类是战略投资人,是指在特定产业领域占据先发优势的企业,对存在供应链或竞合关系的后发企业进行投资,投资目的主要是服务自身战略布局,保障资源供给或控制竞争对手,为此战略投资人大多希望持有被投企业较多股权,谋求董监事席位甚至控制权。 第三类是资管投资人,即基于信托关系,代理委托人管理资产、提供增值服务的机构投资者,例如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投资目的服从协议约定,投资方式灵活,并不专注于股权投资,根据需要也做夹层投资、债权投资、股债结合等各种投资方式。 第四类是新三板或四板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是新三板挂牌公司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也叫定向发行。发行时点可以是挂牌前、挂牌时、挂牌后,发行对象为经营资产500万元以上机构投资者或自然人,对象人数不超过35人。定向增发实质上等同私募,但私募对象属于无组织、散户型财务投资人。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大多设立了地方股权交易场所,也具有定向增发功能。 除了以上4类股权融资方式,有的人将股权质押贷款、股权转让、暗股实债、债转股等也列入股权融资范畴,其实属于概念混淆,这些融资虽与股权相关,但并不具备股权融资的本质特征。例如股权质押贷款,股权是作为信贷交易的担保品,股份总数和结构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融入资金 加了企业负债而不是资本。暗股实债融资本质上与质押贷款类似。债转股一般为选择性条款,当预设条件触发时也需要采取增资扩股程序才能落实,所以这些融资方法都不属于股权融资。 人们经常将股权转让作为股权融资的一种方式。从转让行为本身和法律关系来看,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或原股东与新加入投资人之间的交易行为,转让对价由出让方股东收取。公司资本(或股本)总额并没有变化,起不到融资作用,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利用股权转让形式,加以变通 处理达到融资目的: 第一,融资企业一般应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注册资本没有到位,留有补充空间。 第二,股权转让方一般为创始人和大股东,原股东一致同意接受新股东投资,转让者保证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增加企业实收资本。 第三,股权转让方以缴纳注册资本名义将资金注入企业,而不是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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