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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标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该项税金是否可享受(纳入)事后奖补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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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答案
以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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