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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标题 问:您好,我司之前没有认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今年看到贵网站发布了省组织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通知里面提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 想咨询一下,我司今年是否可以同时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还是必须逐级认定,先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成功后才能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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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答案
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创新型中小企业才具备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考虑到今年是《暂行办法》首次实施,且以前未开展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如果企业自评,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条件,这次可以同时申报,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纸质材料即可。申报《通知》中也已明确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致电:0662-342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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