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 | 合同无效情形下,承包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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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答案 |
认定无效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应从《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所确定的保障承包人工人工资的立法政策出发。基于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场合,仍然要保护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合同法》有关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就是解决发包方拖欠承包方工人工资问题,出于立法政策的考虑,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场合,仍然要保护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工资,承包人应当就所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意见亦认为,如果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要求承包人不得享有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则工程款债权很难实现,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人员的工资将难以保护。从《合同法》规定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考虑,应尽可能保护承包人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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