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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所属县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和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愿申报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阳江市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已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复核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书。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复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请和复核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将纸质材料(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应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上传,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四、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动员企业积极主动申报和复核,并采取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推荐。初审核实后,出具推荐意见择优向我局推荐。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含电子版,附佐证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我局(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3号).zip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刘真、敖梅英,电话:3412858、341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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