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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对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拟入库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和《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阳工信通〔2022〕67号)等文件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经入库申报、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党组会等程序,现拟对贷款贴息专题的14个项目入库确认公示。

  公示期从2022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拟入库计划表.xlsx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刘真,联系电话:341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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