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补贴专题
1.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代偿及担保降费补助(附件1)
2.贷款贴息(附件2)
3.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附件3)
(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题
1.支持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劵(附件4)
2.支持2021年“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附件5)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二)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用途资金相关待统计部门提供企业名单后组织项目入库,其他用途资金必须严格按本通知时间要求组织项目评审入库),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三)项目单位按文件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到所属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市直企业直报市中小企业局。同时登陆阳江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fw0662.com/),进入“中小企项目”,按提示注册账号,填写表格,上传申报材料。企业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时,如遇到问题可到阳江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厅(阳江市安宁路38号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楼,联系电话:3912222)由工作人员指导上传。
(四)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项目入库工作,对辖区内申请入选项目库材料进行网上审核。于2020年7月14日前将本次入库上报文件(含汇总表)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包括上报文件及企业项目申报材料)发送到yj3412858@163.com。
(五)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一要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对近五年内存在骗取财政资金或违规申报财政资金的企业不予支持。二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所属企业项目进行真实性、符合性核查后推荐上报。如没有项目申报,也须行文上报,注明没有项目申报,并说明具体原因。三要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六)本通知在阳江市政府网(http://zwgk.yangjiang.gov.cn/auto9037/)上公布,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附件:1.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代偿及担保降费补助项目工作指引
2.中小微企业融资补贴专题贷款贴息项目工作指引
3.中小微企业融资补贴专题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工作指引
4.支付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指引
5.支持2021年“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工作指引
6.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承诺函
7.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8.项目封面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8日
(联系人:刘真、陈锐,联系电话:3412858、1772888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