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作力度,现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2016年各地未使用资金及2017年新增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如下:
一、项目计划
以因素法方式切块安排,由各地市(含辖区内财政省直管县)根据省下达的资金额度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公示、下达等工作(详见附件1、附件2)。同时,按“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地市负责对项目进行后续监督、管理并接受审计等。
二、扶持方式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三种支持方式,项目单位结合项目情况选择一个支持方式,按要求进行申报(附件3)。
三、扶持方向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落实水泥、陶瓷、蔗糖、造纸行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推动建材、有色金属、机械、石化、军工、民爆等行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重点支持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
(一)提质增效。主要是优化投资结构、深化产业链延伸、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培育与创新品牌等。包括优质项目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升产品附加值;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技术改造;推进精益制造,改进工艺流程,加强过程控制;培育和创新品牌,推动提质增效等。
(二)智能化改造。主要扶持推动智能制造、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培育建设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包括支持工业企业普及设计过程智能化、制造过程智能化和制造装备智能化;推广信息技术在工业产品上的嵌入式应用,推广集散控制、制造执行、敏捷制造、虚拟制造、资源计划、生产运行系统等信息技术应用。
(三)设备更新。主要扶持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工程、鼓励首台(套)装备的使用、提升装备水平等,包括支持企业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开展人工转机械、机械转自动、单台转成套、数字转智能;支持优先购置和使用我省首次自主研发和生产的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于一体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鼓励重大通用装备跨领域的首次推广使用。
(四)绿色化发展。主要扶持传统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传统企业。重点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深入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加快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
(五)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主要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研发设计、成果转化、质量认证、试验检测、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支持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4至附件9),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专题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审核遴选。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公示、下达等工作。按照“谁安排、谁负责”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按时下达。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省确定的资金扶持方向、扶持方式、申报条件等,加快组织实施进度,抓紧落实具体项目,尽快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绩效。项目下达计划及时抄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附件:1.201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各地未使用资金重新安排额度表
2.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新增资金使用安排额度表
3.2017年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项目申报专题方向
4.2017年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项目申请材料要求
5.2017年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项目申请报告封面
6.2017年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项目申请表
7.2017年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项目(贷款贴息)借款明细表
8.2017年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项目(事后奖补)设备明细表
9.2017年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项目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5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曾繁华,电话:020-83135813;省财政厅 陈斌,电话:020-8317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