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1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18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属地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111号文件要求编写申报材料报所属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动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汇总和审核工作,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并行文上报我局。上报文须包含项目汇总表(附件2)。如没有项目申报,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也须行文上报,注明没有项目申报,并说明具体原因。
三、阳江市可推荐试点示范项目不超过3项,由各县(市、区)推荐的项目中择优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申报。
四、请按照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县(市、区)申报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4月28日前将本辖区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申报书及证明材料一式9份(含电子版)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五、项目申报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在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yjei.gov.cn/)下载。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2018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111号)
2.县(市、区)申报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25日
(联系人:刘真,联系电话:3412858,传真:3428289,邮箱:yj34128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