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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阳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时间:2023-04-07  浏览: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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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现开展2023年阳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阳江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研发人员不少于6人组成,拥有本科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于20%。

  (三)工程中心应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四)工程中心应有明确的目标,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

  (五)工程中心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

  (六)申报单位应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之一或以上的自主知识产权。

  二、分类条件

  (一)企业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企业应具有良好经营和运行状况,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软件、创意设计、农业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或不少于100万元,能够提供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建设资金。

  (二)公益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能保证落实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每年承担所申报行业(领域)的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有较好的服务企业或行业的业绩,具有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具备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认定材料

  (一)填写《阳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必须有申报单位的签署意见和公章。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申报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四)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研究经费投入情况)。

  (五)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

  (六)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七)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八)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材料。

  (九)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

  (十)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注册登记。未在阳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单位,通过阳光政务平台首页(网址:https://xm.gdstc.gd.gov.cn/login/yj)“注册”功能先进行单位注册,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再进行个人注册(系统建议用火狐或者chrome浏览器,该系统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通用,原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用户不需要重新注册。未注册的用户须先行注册后方可填报)。

  (二)申报流程。申报人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各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推荐(市有关部门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纸质材料报送。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自行在系统上下载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打印并加盖公章,按封面、目录、申报书、附件等顺序用A4型纸张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科室。阳光政务平台有关操作详见登录页面的《阳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

  五、申报时间

  第一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

  第二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产学研结合与农业科技科,黄君、何国华,电话:2830106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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