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支持企业稳产扩产奖励政策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时间:2023-03-27 浏览:534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支持企业稳产扩产部署要求,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府〔2022〕15号)第29条,参照《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阳府〔2021〕60号)和《阳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阳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阳商务〔2023〕21号)要求,现组织实施支持企业稳产扩产奖励政策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2021年产值达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以上的骨干工业企业(按2021年价计算)。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条:
(一)2021年产值达100亿元,2022年上半年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按不变价计算);
(二)2021年产值达50亿元,2022年上半年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按不变价计算);
(三)2021年产值达10亿元,2022年上半年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按不变价计算)。
三、奖励标准
(一)2021年产值达100亿元,2022年上半年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2021年产值达50亿元,2022年上半年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2021年产值达10亿元,2022年上半年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请方准备好所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同意并出具意见后,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报材料一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书原件(申请书文字1000字左右,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生产先进性、申请依据及金额等);
(二)承诺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企业申请表》原件;
(四)企业具备合法经营证件:立项、节能审查、环评、安全、营业执照、企业诚信等证明;
(五)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及委托办理申请该奖励资金事项的委托书原件;
(六)相应的佐证材料:
1.企业反映营业收入、产值的财务报表;
2.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反映企业增长审核意见;
3.企业上两年度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
4.企业当年度用电证明;
5.社会信用等级证明。
以上材料需加封面,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后装订成册后加盖企业公章。
六、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文字材料一式6份(纸张规格为A4尺寸)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并请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与装备工业科)。
2.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项目,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辖内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所属企业项目进行真实性、符合性核查后推荐上报。
附件.doc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冯镜全、张婉琪,3422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