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解读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3-01-13 浏览:671
一、广东省为什么制定出台《行动方案》?
2020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明确将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提出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粤发〔2021〕13号),对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作出具体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我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提升土地要素配置效率,省政府于近日印发《广东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的预期目标是什么?
《行动方案》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到2023年底,土地要素价格更加合理、流动更加自主有序、配置更加高效公平;到2025年底,土地计划指标管理更加科学,产业用地保障体系基本完备,存量建设用地实现高效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初步形成,切实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为确保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行动方案》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作为该项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将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监督评估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三、《行动方案》的重点工作任务有哪些?
从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和市场运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18项改革重点工作。
一是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贯彻实施《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筹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明确入市流转规则,提出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和明确监管的措施,支持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全省土地征收管理制度,探索公共利益认定机制和审查制度,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建立征地补偿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体系,探索将有关产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作为出让条件,推动建立工业用地全周期管理机制。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重点满足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新产业新业态的建设用地需求,助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三是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以“工业改工业”为主攻方向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争取大湾区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试点,探索优化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控制指标体系,探索实行“一站式服务”机制,降低“工改工”成本。在全省6个县(市、区)开展新一轮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在国家试点基础上,省再组织实施一批省级试点。
四是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方式,建立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依据的计划管理机制,突出节约集约用地和省级统筹安排灵活性,重点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五是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和市场运作机制。完善城乡公示地价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制定地下空间、不同产业类型用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地价。健全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完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健全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建设一、二级土地市场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