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部分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2-08-04 浏览:791
各有关单位:
2022年6月15日,我局发布了《关于组织2022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的通知》(阳科通〔2022〕38号),由于2022年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结果尚未公布。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专题三中的(二)创建省级高新区专项”内容调整如下:
一、申报条件中第1点项目内容的“支持创建成功的省级高新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水平”调整为“支持创建省级高新区的园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水平”;
二、申报条件中第2点支持方式的“支持对象为2022年创建成功的省级高新区”调整为“支持对象为已申报省级高新区并通过专家组考察的园区”;
三、符合条件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于8月5日前将资金使用方案报到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