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2-05-26 浏览:673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做好2023年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2〕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2023年的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3年的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项目入库凭证的时间节点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审定后,于6月26日前向我局书面报送符合条件的项目(含上报文件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6份)。
二、我局将按照省有关申报细则及规定,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开展绩效管理等工作。
三、有关申报入库的项目要注意企业奖补年限是否到期。
附件:粤工信园区函[2022]1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正文).pdf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李显豪,联系电话:0662-392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