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时间:2024-07-31 浏览:352
各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各市政、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阳江铁塔公司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45号)、《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DBJ/T 15-190-2020)、《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5G网络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信软〔2020〕96 号)和《关于印发阳江市推进千兆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工信通〔2023〕46 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国家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适用,有效推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有序融合,实现资源共享,绿色节能,避免重复建设,便于施工和维护,加快推进我市网络强市建设,促进我市各行各业高质量发展。现就阳江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光纤到户、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及室内分布系统建设(下称“建设项目”)通知如下:
一、 适用范围及内容
我市范围内各类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公共机构的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市政道路等公共设施以及其他应当配套的建设项目,应依规配套建设光纤到户、5G基站、室内分布(覆盖)系统及配套设施等通信设施(私人自建住宅除外)。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二、实施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应将建(构)筑物内和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线、配线设施、5G基站和室内分布(覆盖)系统等所需的电信间、设备间、机房、管道、线缆、杆路等通信设施,以及电源、天线位置、天面空间等通信设施配建条件,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与主体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移动通信配套设施及室内发布系统建设与“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同步实施,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一)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并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DBJ/T15-190-2020)对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及其配套设施进行设计,在设计方案审查过程中咨询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阳江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提供技术指导意见。
(二)建设项目审图阶段。施工审查机构应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DBJ/T 15 -190-2020)的规定,并结合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阳江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建筑物5G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并联指导意见,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5G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光纤到户、5G基站、室内分布(覆盖)系统及配套设施等通信设施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委托经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光纤到户、5G基站、室内分布(覆盖)系统及配套设施等通信设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文件报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阳江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审批流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可实施告知承诺制。
三、保障措施
(一)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阳江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事宜;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移动通基站配套设施建设、维护情况,发现建设单位在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规定行为的,责令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二)阳江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纳入土地出让时的规划设计条件。
(三)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施工图审机构开展新建建筑物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配套及图纸审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知。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阳江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