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社会投资一般产业类项目“交地即开工”若干措施》出台 “拿地”到“开工”最快2个工作日
来源:阳江市政府网 时间:2024-04-30 浏览:368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阳江市社会投资一般产业类项目“交地即开工”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一般产业类项目全过程行政审批时间压缩到11个工作日以内,从交地到开工审批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设计方案出让”或“设计方案预受理”模式,交地到开工审批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
《措施》包含22条改革措施,涵盖统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简化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审批、优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简化施工许可阶段审批、完善联合验收模式、优化环评审批制度、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和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措施》明确,简化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审批,推行豁免审批。建设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地确认书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其它法定要件,即可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可自行选择是否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措施》指出,优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实行出让用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预受理制度及“先建后验”审批新模式。出让土地意向单位可提前编制设计方案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业务预审,通过承诺各项建设内容均符合规划控制要求,审批部门可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开展批后监管。
《措施》要求,简化施工许可阶段审批,一是推行分“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在涉及“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办理施工许可环节时,新建项目可选择独立分包模式或总承包模式,从而解决过往因施工总承包合同内容多、金额大等原因,导致合同确认费时长的问题。二是推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作出符合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性要求承诺,并在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上传了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合格书可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但须承诺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30日内提交审图合格书。
《措施》强调,完善联合验收模式,推行分段验收并支持设备提前进场安装调试。在满足配套要求及独立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可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联合验收并单独投入使用;具备条件的项目可提前1个月申请生产设备提前进场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