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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加快培育战略性产业集群 新落户企业投产三年内最高奖3000万

来源:阳江市政府网  时间:2024-01-22  浏览: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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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印发《阳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将面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合金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多类产业的工业企业给予一系列招商引资奖励,进一步加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培育战略性产业集群,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对投资总额1亿元(含)以上的新落户项目,在正式签约后半年内动工建设并承诺按期完工的,当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已超2000万元时,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投产且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新落户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正式投产后年主营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新落户企业,在企业投产后的第一、二、三个会计年度内,按照企业年主营收入分别给予对应年度一定比例的奖励,三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8%以上的工业企业,次年按主营业务收入新增部分0.5%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升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新升规”工业企业次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工信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新落户企业,自竣工投产之日起三年内,用水、用电、用气分别给予补贴支持;对新落户的固定资产投资达一定规模的项目,根据投资规模给予不同幅度的厂房租金减免。

  进一步扶持企业人才引进和技术创新,对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100亿元以上且纳税总额达10亿元以上企业给予400万元奖励。此外,支持各类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发挥优势,引导优质企业落户我市,成功引荐项目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

  据了解,《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的合金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绿色能源、新型建材、五金刀剪、生物医药、智能家电、食品加工、轻工纺织、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激光增材等产业的工业企业,以及招商引资相关的行业协会、机构和企业。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招商引资相关行业协会、机构和企业,可于今年12月31日前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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