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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中小微制造企业缓税2000亿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时间:2021-10-29  浏览: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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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会议指出,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活跃市场、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做好“六保”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针对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等对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带来的影响,以市场化、普惠式方式加大帮扶力度,助力企业纾困,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小微制造企业全部缓税

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

其中,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实现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依法特别申请全部缓税。缓税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另外,为纾解煤电、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对其今年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预计缓税总额170亿元左右。上述缓税措施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为3个月。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缓税范围较大,从小微企业扩大到了中型制造业企业以及煤电、供热企业,及时通过缓缴税款的方式缓解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资金成本压力,有利于“六保”及跨周期调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中国经济继续发挥其韧性及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此外,此次缓缴的数额较大且强调了直达快享机制,有助于市场主体及时获得政策红利,是精准施策的体现。

多地推出降成本举措

支持帮扶企业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此次会议要求,要多策并举有针对性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防止大宗商品涨价向下游产业传导使中小微企业承受成本压力,抓紧研究包括阶段性减税降费在内的普惠性政策,鼓励地方对中小微企业在减免房屋租金、水电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其渡过难关。推动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记者梳理发现,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于已签订《十堰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房屋)租赁合同书》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1年月租金减免20%。

10月25日,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9月底,黄石市出资企业共减免277户中小微企业和1183户个体工商户房租1048.8万元,减轻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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