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1-10-18 浏览:695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以下简称“省6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第20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新《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宣传,组织企业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按照省67号文规定,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第20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第20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的组织、汇总和审核工作,并行文上报我局,上报文须包含汇总表(附件2)。
三、申报企业需登陆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网站(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承接单位,网址:http://www.gdmachine.org/),进入“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21.90.123/),按要求注册帐号,填写数据和上传材料。
四、经网上初审通过的申报企业按要求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其中:须从申报系统下载经我局网上初审通过后带项目编号水印的评价表、承诺书,按要求盖字签章)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式三份于2021年11月8日前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电子版发至邮箱3116424388@qq.com。
五、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21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地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请各县(市、区)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及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式两份,省67号文附件7要求内容)于2021年11月8日前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pdf
附件2:县(市、区)申报第20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汇总表.xlsx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5日
(联系人:张家才,电话:342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