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进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时间:2021-09-06 浏览:915
国务院3日发布《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措施赋予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有针对性地提出19项措施,推动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
王受文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措施提升贸易便利度。开展贸易进口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释放新型贸易方式潜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推进“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保税维修业务;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允许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
在提升投资便利度方面,措施加大对港澳投资开放力度,将港澳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权限,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下放到自贸试验区。同时,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允许依法获批的境外船舶检验机构对自贸试验区内国际登记船舶开展法定检验。在自贸试验区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
在提升国际物流便利度方面,措施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的国际机场利用第五航权,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允许外国航空公司承载该城市至第三国的客货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鼓励自贸试验区制定并推行标准化多式联运单证,研究出台铁路运输单证融资政策文件。
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度方面,针对期货交易,措施提出进一步丰富商品期货品种,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推进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在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
此外,措施还探索司法对贸易投资便利的保障功能。提出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明确对境外仲裁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仲裁业务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说,商务部将推动措施尽快落地起效,切实加强风险防控,指导各地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做好总结评估和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