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废止<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5-19 浏览:822
一、背景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6〕58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阳府〔2016〕7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2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和规范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出台《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阳工信通〔2019〕69号)。
二、原因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阳工信通〔2019〕69号)于2019年3月14日出台,主要引用的文件依据是《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2号),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19年12月21日接着重新出台《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19〕6号),原《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2号)已废止,该份文件已与(粤工信规字〔2019〕6号)政策上发生了冲突。
三、意义
进一步改善服务中小企业的环境,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扶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相关链接: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废止《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