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5-14 浏览:1129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
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阳工信通〔2021〕55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1〕14号)(下称省14号文)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14号文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入选项目库。
二、项目单位要根据省14号文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专题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企业集团、中央及省驻本市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县(市、区)项目申报。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三、项目单位应注重提交的申请材料质量,申请材料的内容及编排除须省14号文要求外,还须满足附件2的要求。
四、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申报项目的申请材料质量、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见附件2-1)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同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五、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1年7月10日前正式行文连同入库项目汇总表(省14号文附件9)一式一份、项目入库申请材料和完工评价材料各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六、省厅及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
技改函〔2021〕14号)
2、2022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完工评价及入库申请材料补充
要求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2日
(联系人:张家才,联系电话:3428289,邮箱:31164243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