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印发三年行动方案 打响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
来源: 时间:2021-04-21 浏览:885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实施了《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下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要通过淘汰关停一批、合并搬迁一批、功能转换一批、改造提升一批集聚区,实现工业用地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中小微企业用地难问题明显改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通过一组数据对比,可以看出实施升级改造的必要性——珠三角的村镇工业集聚区总用地面积约150万亩,占珠三角工业用地总面积478万亩的31%;但2019年珠三角集聚区的工业增加值约617亿元,仅占珠三角工业增加值的2%。
围绕上述问题,《行动方案》提出了14项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土地资源盘整、环境质量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达标、产业空间再造。
《行动方案》鼓励各地推广政府协议收储、政府统租统管、企业长租自管、一二级联动开发、国有和集体混合开发等改造模式,也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产业地产运营商等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工业大厦和高标准厂房。
《行动方案》重点提出,要探索推进“工业改商业”“工业改住宅”项目反哺“工业改工业”“工业改公共设施”“工业改农业”项目,平衡不同类型项目的收益。
“工业改工业”为什么如此重要?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改旧立新”腾挪新发展空间,有利于巩固、提升广东省工业强省的竞争力。因此,集聚区升级改造以“工业改工业”为主攻方向,也是广东省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接下来,广东还将对集聚区强化产业导入。一方面,要围绕省大力推进的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明确集聚区产业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和升级改造;积极推行“工业标准地”供地模式,着力引进符合产业规划的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另一方面,还要鼓励集聚区围绕主导产业引进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和创新创业人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省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载体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并对引进创新人才提供优惠便利服务。
《行动方案》提出,要支持升级改造后土地规模较大、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集聚区按规定申请认定省产业园,或就近纳入省产业园管理。通过整合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项目、示范园区并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每年公布,强化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