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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3-31  浏览: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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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

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

分工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1〕2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府办公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1日


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全省政府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将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和十大重点工作任务,对应分解为出台政策文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重大活动、召开部署推进会议等具体举措,并逐项明确分管省领导和部门分工。

  一、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财政厅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以上。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5.进出口实现正增长。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6.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左右。

  分管省领导:王曦、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8.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左右。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9.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

  分管省领导:李红军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1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200万吨。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11.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任务。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

  二、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强化广州、深圳“双城”联动,打造高质量发展动力源

  12.提升谋大事抓大事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措施:一是提高项目谋划储备能力。召开全省提升项目谋划和储备能力专题培训会议。建立全省各级政府谋划储备项目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各地、各行业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领域项目储备库,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优化省、市两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按照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并纳入有关专项规划。二是提高市县财政管理能力。制定提升市县财政管理水平的意见。建立省对市县预算安排审核机制,加强省与市县预算协同管理,提升市县管财理财用财水平。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能源局等配合。

  13.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促进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新时代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园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方案获批实施。推动港澳法律、医疗、建筑及工程等方面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推动三地联合发布首批“湾区标准”。推进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制定广东省审评审批港澳传统外用中成药进口注册申请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试点放宽国际新药准入,推进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使用港澳药品医疗器械试点工作。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组建方案》。探索建立大湾区城市群数字化治理新模式,加快创建大湾区数据中心。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省民政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港澳办、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药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14.加快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

  工作措施:成立广州都市圈、深圳都市圈、粤东地区城际铁路项目专项指挥部。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线网规划,制定广州、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建设运营分工方案。建成佛莞城际等项目,加快建设广清城际延长线,开工深惠城际、穗莞深城际前海至皇岗口岸段、莞惠城际小金口至惠州北段等项目,推进深大城际、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广佛江珠城际佛山至江门段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铁路项目建设,建成赣深高铁、南沙港铁路,开工合湛高铁、珠肇高铁珠海至江门段等项目,加快广湛、广汕汕、深江、深汕、梅龙高铁和揭惠、茂名博贺港等货运铁路建设,推进深南高铁、广州至珠海(澳门)高铁、广清永高铁、梅州至武平高铁、罗岑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谋划推进茂名北向铁路通道、汕昆高铁广东段等项目。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广州、深圳及项目沿线各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省铁投集团、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配合。

  15.出台省级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措施。

  工作措施:制定省级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探索实施省级行政管理权限负面清单。推动出台深圳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探索放宽产业、投资、医药、金融等领域市场准入。支持建设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加强深圳与大湾区其他城市协调合作,推动建立区域互动、优势互补的改革联动机制,加快实现协同对接。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圳市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改革办,省商务厅等配合。

  16.以支持深圳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

  工作措施: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州创新合作区建设方案》。制定支持广州学习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措施,委托下放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广州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综合改革。支持广州天河中央商务区建设“四个出新出彩”示范区。争取国家支持广州市纳入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以广州为主要产业承载区,探索推进大湾区内地城市与香港马产业领域合作。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广州市政府,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港澳办等配合。

  三、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大力推动内外联动,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

  17.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工作措施:编制投资任务分解方案,把全年投资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落实到具体项目。按月通报各地市投资增长情况,按季度召开投资形势分析座谈会,加强投资运行监测分析,研究投资增长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沟通汇报,争取新增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广东更大支持。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全力促进工业投资企稳回升,促进房地产投资平稳健康发展。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配合。

  18.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以“十四五”规划引导重大项目建设,条件成熟的重大项目按年度实施。建立健全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完善项目在线调度功能。分季度组织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暨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会议(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调度会)。中委广东石化完成全年投资计划,巴斯夫一二期项目主要地块交付,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主体项目桩基施工,中海壳牌三期乙烯项目加快申办用海手续并开展填海造陆工程,茂名烷烃综合利用项目开展设备安装,华星光电T9、现代汽车燃料电池项目动工建设。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能源局等配合。

  19.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

  工作措施:争取交通运输部尽早批复沈海高速机荷段改扩建初步设计,年底前主体工程开工建设。推进白云机场三期、深圳机场三跑道建设,加快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惠州千万级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建成湛江新机场、韶关新机场。下达2021年普通国省道新改建及路面改造、危桥改造升级目标任务。印发“十四五”广东省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开展普通国省道新改建及路面改造、危桥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进度专项督导检查。制定和下达2021年公路水路建设投资目标任务。加快广州港南沙四期、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揭阳港大南海东岸公共码头防波堤、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等港航项目建设。推进东江、北江等航道扩能升级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深中、黄茅海通道等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狮子洋、莲花山等跨江跨海通道前期工作。加快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和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建设,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全线贯通,加快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底前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开展广东水网规划的前期研究。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陈良贤、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铁投集团,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配合。

  20.抓好交通强国建设广东试点。

  工作措施:落实省交通强国建设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广东省交通强国“十大工程”。按照交通运输部批复的交通强国建设广东试点实施方案,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交通与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等5个方面加快推进试点工作。编制广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21.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2021年提振重点消费的若干措施》。加快取消汽车等领域行政性限制消费的规定。出台我省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加快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市内免税店。开展“4+N”全省或全国性消费促进主题活动,重点推出春季汽车消费节、夏季“家520”购物节、秋季“食在广东”、冬季“123”买年货四季消费节和行业促消费活动。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广州、深圳市政府,省政府外办,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22.发展农村电商。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意见》。全面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推广英德市、遂溪县国务院农村电商典型激励县经验做法,积极向国家申报2020年国务院农村电商典型激励县。深入实施农村电商“百园万站”行动。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供销社等配合。

  23.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

  工作措施:制定新一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提高市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搭建补贴信息查询、申报、审核、监管“一网式”管理的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扩大补贴政策知悉面,提高财政补贴资金支出效率和使用效能。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配合。

  24.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工作措施:制定加快建设现代物流体系有关工作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地市申报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引进大型零售企业来粤设立采购和物流中心。编制《广东省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发展“十四五”规划》。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推进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建设快递城市末端配送体系。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配合。

  25.发展高铁航空货运和多式联运。

  工作措施:推进东盟-广东-欧洲公铁海河、广东盐田港亚太-泛珠三角-欧洲国际集装箱、顺丰铁联、粤港澳大湾区“7+5”多层节点网络等4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积极创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进10个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完善枢纽机场货运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加快铁路货运枢纽规划布局和发展高铁货运。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财政厅、商务厅,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等配合。

  26.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

  工作措施:争取广东自贸试验区4.0版方案获批。制定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建设方案。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第七批改革创新经验。推动第三批省级管理权限下放至广东自贸试验区。启动《广东自贸试验区条例》修订工作。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贸办等配合。

  27.实施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制定《广东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2021年工作要点》。召开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

  28.深入开展“粤贸全球”计划、“粤贸全国”计划。

  工作措施:制定线上线下展会计划,举办境外线上线下展会100场以上。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制定“粤贸全国”支持政策和百场活动计划,组织参加国内重点经贸活动。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外办,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贸促会等配合。

  29.推动广交会提质增效。

  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广交会四期项目建设。谋划线下展会准备工作。在第129届、130届广交会期间举办出口转内销专场活动,每届发动40家以上品牌企业参与。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广州市政府等配合。

  30.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通关模式改革。

  工作措施:建设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支持广州、深圳市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适时向全省推广。支持口岸查验单位深化口岸通关模式改革。推进青茂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落实“合作查验,一次放行”查验模式。推进新横琴口岸客货车通道查验模式创新。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31.壮大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会议。推动广州探索制定市场采购业态标准。争取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范围,争取7个新获批综试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业务,出台跨境电商B2B出口税收监管政策措施。认定一批省级公共海外仓。举办2021年中国(广东)-RCEP伙伴国跨境电商合作交流会。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等配合。

  32.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工作措施:出台《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推动各地建设进口平台和展会,推进广州进口食品集散中心、东莞中非经贸合作平台、湛江水海产品进口集散中心建设。做好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组展和招商工作。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自贸办等配合。

  33.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引进一批头部企业、总部机构。

  工作措施: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链招商,编制产业招商地图。与香港投资推广署、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联合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线上推介会。举行“十四五”期间广东省与跨国企业合作发展座谈会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举办跨国公司投资广东年会。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34.加强对外投资风险防范,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政策服务体系。

  工作措施:制定《支持广东省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金融服务措施》,认定首批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与重点国家(地区)驻穗总领馆商务处联合举办线上线下交流会。修订《广东省境外投资管理实施细则》,提升对外投资备案便利化。优化“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对外投资合作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实施对外投资合作“千百十”专项服务计划,强化对外投资及境外安全风险防范。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外办,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国资委等配合。

  四、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创新生态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35.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工作措施: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2021年建设工作要点。出台《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2年)》,编制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举办大湾区科学论坛。成立国家实验室建设与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支持国家实验室及在粤相关基地建设与保障政策,推进广州实验室落地建设,筹建粤港澳大湾区量子科学实验室,组织开展第一批省实验室考核评估、3年建设期省级财政补助核定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省实验室同步投入核定。制定《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意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实质性建设,争取新型显示、第三代半导体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建设。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王曦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等配合。

  36.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方案,组织实施第三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扩大省市、省企联合基金规模,完善多层次基础研究投入体系。在信息光子、新材料等领域启动新一轮部省联动实施重点专项。制定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1—2023年)三年行动方案,在芯片设计与制造、工业软件、现代种业、生物安全等领域组织新一批研发项目。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37.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工作措施:制定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制定实施链长制的若干措施。实施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出台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量子科技“十四五”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争取韶关、阳江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争取梅州、揭阳高新区顺利通过以升促建考察。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配合。

  38.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优化创新生态。

  工作措施:出台省重大人才工程组织实施方案。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银龄专项”,推进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建设。实施“湾区人才”“乡村工匠”人才工程,借助人才计划、重点实验室、博士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来粤发展。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落地,提升省创新创业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推进产业技术研究与转化联合体建设。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配合。

  五、坚定不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39.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产业集群推进协调会。制定《关于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编制湛江、珠海-江门、汕头3个大型产业园区规划,制定支持大型产业园区建设有关政策,举行大型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启动仪式。举办2021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大会。举办第九届中国手机设计大赛暨2021中国5G终端全球创新峰会、第六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

  分管省领导:王曦、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国资委、统计局、能源局等配合。

  40.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强芯工程实施方案》。争取新创建1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筹建3—5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00家左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进2—3个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开展工业创新成果推广对接活动,建设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示范区。新增布局一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争取创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开展行业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

  分管省领导:王曦、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等配合。

  41.打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推进集聚区土地盘整、产业再造、环境整治、安全管理等工作,打造一批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的现代产业园区。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王曦、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42.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工作措施:推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重点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企业质量攻关和群众性质量创新活动。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加强重点领域检验检测平台、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建设工作。优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布局。完善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实施产业计量中心“扩量提升优服”计划。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工作。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局、版权局,省法院、检察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43.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加快我省数字化发展的意见》。成立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编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和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方案,推动全省数据中心科学合理布局、绿色低碳发展。出台《广东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举办2021中国工业互联网大会暨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大会。加快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主要城区5G网络规模化建设,启动700M 5G网络建设。推进5G行业应用。推动出台《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建设广州和深圳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王曦、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广州、深圳市政府,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司法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44.加快发展海洋产业集群。

  工作措施:制定全面建设海洋强省意见。编制《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用好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基金。持续推动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示范区建设,加快培育现代海洋产业集群。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配合。

  45.实施海上风电领跑工程,推进海上风电场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省支持海上风电项目有序开发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争取国家将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并出台专属经济区海上风电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加快新增海上风电场址资源摸查,修编省海上风电规划。召开全省海上风电现场推进会。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建成投产装机容量400万千瓦。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46.大力发展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平台和远洋渔业,推动渔业产业转型升级。

  工作措施:出台加快推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支持水产种业、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平台、远洋渔业发展和渔港经济区建设。召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百万亩池塘升级改造现场会,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推进广东广远渔业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六、更大力度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着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

  47.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

  工作措施:编制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现代化都市圈发展规划。出台支持佛山、东莞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开工建设“澳门新街坊”综合民生项目,加快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修编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区建设方案。支持中山对接珠江东岸加快培育新兴支柱产业。支持肇庆新区建设粤港澳特色合作平台。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48.支持汕头、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汕头、湛江加快发展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广州与湛江、深圳与汕头深度协作机制。加快推进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汕头规划建设一批重大公共文化设施,推进南澳岛生态旅游区创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建设宝钢湛江钢铁、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廉江清洁能源、乌石17-2油田群开发项目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湛江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建设。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能源局等配合。

  49.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工作措施:出台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加快实现绿色发展的政策文件。编制《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发展规划》,依托新一轮对口帮扶机制,提升北部生态发展区产业平台的创新能力、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50.发展绿色矿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实施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成立绿色矿业发展领导小组。编制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深加工产业结构目录。加快组织基础地质调查和重点矿种勘查工作。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51.加强耕地保护。

  工作措施:制定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省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52.开展农田整治提升。

  工作措施:开展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制定《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6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7万亩,把符合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推进撂荒耕地整治和土地流转。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接承包撂荒地,开展托管经营服务。加强撂荒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复耕复种。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及信息监测体系。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等配合。

  53.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工作措施:建设若干跨县集群、特色产业和功能性现代农业产业园。召开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现场会议,推进第二轮产业园建设。支持河源灯塔盆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实施水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创建行动,开展第二批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举办2021世界数字农业大会。推动阳西、连山、罗定等数字农业试点(示范)县建设。推进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数字农业产业园建设。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农科院等配合。

  54.落实“米袋子”“菜篮子”工程。

  工作措施:制定《2021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分解下达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召开全省春耕生产会暨支农服务下乡活动。开展2019—2020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及美丽牧场示范创建,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现代化养殖场(小区)和不少于10家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非洲猪瘟等动植物重大疫病疫情防控。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省农科院,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55.实施粤强种芯工程。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打好种业翻身仗行动方案》《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支持广东种业集团做大做强。推进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总部和分中心建设。加强畜禽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广州国家现代农业科创中心建设。建设农作物/微生物种质资源库、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建设广东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数字化及共享平台、农作物表型组学平台。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财政厅,省农科院等配合。

  56.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

  工作措施: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工程。组织申报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推进省、市、县各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组织参加全国农业龙头企业100强和专项10强遴选推介活动。推进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指导各地创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实施家庭农场负责人提升计划。实施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双百双千工程”。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供销社,省农科院,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57.开展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带建设工程。

  工作措施:引导整县整镇整村提升乡村风貌,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风貌带。编制多规合一、简约实用的村庄规划。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召开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现场会议。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建立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破旧泥砖房整治。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58.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试点开展镇域品质提升行动。

  工作措施:出台《推动广东省镇域品质提升(小城镇高质量建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完善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推动市政道路、污水处理、供水、燃气等设施向国家重点镇、省中心镇和近郊村延伸,推进国家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和省中心镇建设。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59.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工作措施: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任务,压实地市责任。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加强资金保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提升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加强农村改厕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实施千村示范引领,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作,新增保障农村集中供水200万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文明办等配合。

  60.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加快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工作措施:推进珠海市金湾区延包试点,开展评估总结。扩大农村承包地流转奖补省级试点,探索土地碎片化整治新路径,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61.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贯彻实施意见》。出台《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成效激励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完善涉农项目库系统。推进农业保险工作,优化财政补贴政策。争取中央特色农业保险奖补试点。打造普惠金融户户通。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等配合。

  6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措施: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立项建设。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在梅州、江门市,阳江市阳东区、清远市佛冈县、揭阳市揭东区启动开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63.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在韶关、江门、肇庆3个地级市和新兴、台山、英德等16个县(市、区)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供销社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64.推进乡村治理,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创建。

  工作措施:制定《2021年全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全省乡村治理工作现场会,协调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开展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与省文明镇村、民主法治示范村联审联建机制。总结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乡村治理经验做法,建立省典型案例库。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乡村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配合。

  65.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制定《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广东省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扶贫办牵头。

  66.大力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议,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3+1”帮扶机制和省及有关市、县专班,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取得实效。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民族宗教委牵头。

  67.做好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工作。

  工作措施:制定《新阶段加强东西部协作工作的实施方案》《广东省2021年东西部协作工作要点》,召开东西部协作推进会议。省党政代表团赴协作地区调研并召开高层联席会议。召开广东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制定《广东省“十四五”对口支援西藏林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广东省“十四五”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和兵团第三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下达2021年援藏援疆项目投资计划。省党政代表团赴西藏新疆考察对口支援工作。会同黑龙江省制定《2021年度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对口合作重点工作计划》,召开省对口合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省领导赴黑龙江省考察对接两省对口合作工作。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扶贫办牵头,对口支援工作由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对口合作工作由省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68.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高水平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2021年度工作要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实施方案及省级支持事项》。召开省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广州、清远市政府,省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发展活力

  69.大力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

  工作措施:制定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以及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领域行动方案。破除妨碍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国家部署开展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试点。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配合。

  70.全面完成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和云网建设,推进省市两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对接联通。

  工作措施: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云和大数据中心分节点建设,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省政务基础设施均衡发展。编制《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专项规划(2021—2023年)》。制定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省市共享平台对接等系列标准规范,推动省市两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级联对接及数据按属地原则回流。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71.加快推进“一网统管”工作。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开发建设“粤治慧”决策指挥中枢,提升云、网、大数据等“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初步构建“一网统管”标准规范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智慧水利、经济运行、应急指挥、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和自然资源等7个“粤治慧”专题建设。进一步打破事项办理属地限制,调整优化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推动不少于3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国、全省跨区域通办。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统计局、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72.加快线上线下政务平台整合,推进“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粤政图”平台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数字政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夯实“粤商通”平台基础能力,推动省级高频政务服务、地方特色服务以及第三方主题服务进驻。出台“粤政易”平台管理指引(暂行),建设“粤政易”开放平台和应用超市。出台《广东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各部门在“粤政图”平台上挂接数据。建设“互联网+监管”平台。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73.促进数据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建设“数字湾区”。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广东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创新应用大赛。办好首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广州、深圳市政府,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等配合。

  7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立法,在自贸区全面推广商事登记确认制。探索建立企业歇业、撤销登记等改革,深化企业强制退出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广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加快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国资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法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75.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制定《广东省信用服务业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改革方案》。组织惠州市、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开发区、深圳前海自贸区开展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推进信用广东平台2.0升级改造工作。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广州、深圳、惠州市政府,省司法厅等配合。

  76.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属融资方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服务方案》。召开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举行民营制造业重大项目签约仪式。

  分管省领导:王曦、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77.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国企改革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织密建强基层组织体系、对标一流管理、专业化整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省属二级企业混改、资本运营“小升规”、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巡察整改等专项行动。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国资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78.优化省属企业功能布局,聚焦主责主业。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新时代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编制《省属国有资本优化布局与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引导企业优化资本布局、调整结构。推动省属企业围绕功能定位及主责主业,以集团层面为主体,开展内部同类业务专业化整合。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国资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等配合。

  79.强化国有资本监管。

  工作措施:制定国资监管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机制。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国资委牵头,省纪委监委,省审计厅等配合。

  80.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工作措施:制定新一轮深化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建立集中力量办大事预算安排机制,增强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稳步扩大事前绩效评审范围,全面实施十件民生实事等重大事项的重点评价。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财政厅牵头。

  81.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工作措施:制定全省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完善跨部门工作专班机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专项债券管理项目谋划和储备。推动风险较高的地区尽快缓释债务风险。每季度汇总审核各地上报的隐性债务项目重大变动请示事项,每半年汇总通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级,每年通报法定政府债务风险情况。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82.提高收入组织管理水平。

  工作措施: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分析税源结构,挖掘税源潜力,服务税源企业。制定《2021年地方税种协同办税内部协调机制重点工作安排》,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盘活省属国企土地、政府股权、自然资源等非税收入。财政、税务部门每月会商开展收入形势分析和调度。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财政厅牵头,省税务局等配合。

  83.推进金融强省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我省资本要素改革政策措施。制定广东金融强省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推动“跨境理财通”“港澳保险服务中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落地。深化深交所发行上市制度改革。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筹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推动省农信联社、重点城商行深化改革。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广州期货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配合。

  84.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防范企业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造成竞争失序。制定平台经济创新合规发展指引,开展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规制与合规辅导。开展对电子商务平台中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治理规制。强化商业秘密保护。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85.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推进金融创新。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各类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指引》《广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推进非现场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促进融资担保产品模式创新。探索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新模式。制定《广东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实施细则》《广东省涉众金融领域平安建设工作方案》。召开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会议。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86.防范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经营风险。

  工作措施:推进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修订省属企业债券管理制度。出台《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合规管理指引》。加强债券风险管控,将省属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围绕企业经营投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巡察监督。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国资委牵头,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配合。

  87.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措施: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深化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出台《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与监督办法》。完善“4+X”政府立法工作制度体系,制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协商工作规定》,开展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工作,加强重要领域政府立法。出台《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向基层延伸、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应用。出台《广东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司法厅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配合。

  九、扎实抓好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88.分区域分行业推动碳排放达峰。

  工作措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目标保障措施的实施意见要求,研究提出我省具体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广东省深化碳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推动重点行业提出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鼓励珠三角有条件的城市提出率先达峰目标。扩大碳交易控排行业范围,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交易市场。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统计局、能源局等配合。

  89.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工作措施:安全高效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工程,积极推动陆丰核电5、6号机组和廉江核电一期工程前期工作。编制《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2021年度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累计建成投产风电装机900万千瓦、光伏太阳能发电装机1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00万千瓦。新增投产气电装机380万千瓦。推进阳江、梅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推动云浮水源山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快天然气主干管道“县县通工程”建设。扩建、新建一批沿海LNG接收站,建设惠州、潮州华瀛等地LNG接收站,推进茂名、江门等地LNG接收站建设的前期工作。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90.完成国家下达的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编制《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广东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各地级以上市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制定广东省重点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指南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纺织业、数据中心3个能效标准。召开2021年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开展“十三五”地市能耗“双控”考核。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省税务局,广东电网公司等配合。

  91.加快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行绿色建筑。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广东省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方案》。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若干措施》,编制省建筑产业、城镇燃气发展、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十四五”规划。制定《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的若干措施》。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等配合。

  92.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近岸海域污染整治方案》《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召开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与生态环境部签署《生态环境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合作框架协议》。省政府领导赴练江等重点国考断面现场调研。开展重点跨界河流整治,推进重点流域劣Ⅴ类一级支流整治攻坚。将近岸海域污染整治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沿海各地级以上市,加强陆源污染治理和海上污染管控。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93.构建以臭氧防控为核心的大气污染防控体系。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VOCs)省重点监管企业清单,组织开展VOCs过程管控。优化工业炉窑分级管控,继续实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完善油品质量监管协调机制。精准实施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94.推广新能源交通运输,发展内河清洁航运。

  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推进船舶LNG动力改造和LNG加注站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广东水运绿色发展。出台《广东省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广东省LNG动力船舶优先过闸政策文件。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船舶实施LNG清洁动力改造以及新建船舶选择LNG动力方式。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广东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等配合。

  95.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源头管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方案》。加强耕地分类管理,继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规范畜禽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96.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示范省制度体系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的意见》《广东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召开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示范省建设工作会议。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97.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省管权限建设用地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98.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三线一单”实施管理规定》。指导各地制定市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统计局,省气象局等配合。

  99.推进小水电、小水库清理整治。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动员会。推进小水电、小水库清理整治工作。加快省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前期工作。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林业局等配合。

  100.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建设万里碧道。

  工作措施:召开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出台《万里碧道近期(2020-2022年)实施项目省级补助方案》,分片区召开万里碧道建设现场会。加强河湖规范化管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编制完成省主要河道和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建成碧道2000公里。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牵头。

  101.落实林长制,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工作措施: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出台《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广东省高质量水源林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绿美广东大行动方案》。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建成高质量水源林96.7万亩、沿海防护林25.4万亩。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林业局牵头。

  102.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工作措施:编制并上报南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南岭国家公园区域发展规划,推进南岭自然博物馆、华南历史研学基地建设和华南虎野化基地前期论证,启动入口社区廊道景观提升、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小水电站退出等试点。组织丹霞山国家公园设立论证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林业局牵头。

  十、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提升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努力塑造与广东经济实力相匹配的文化优势

  103.实施岭南文化“双创”工程。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推进汕头潮州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行动方案》,加快建设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启动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第八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评定工作。加强历史古迹保护修复。健全全省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平台。联合推出一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事室等配合。

  104.加强历史文化遗址等的保护和活化利用。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制定《广东省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制定推动广东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召开全省文物考古工作会议。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司法厅、广电局、文物局等配合。

  105.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行动方案》,打造一批世界级的标志性景区景点、精品线路、活动赛事、平台品牌。持续建设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举办艺术精品巡演等品牌活动。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广电局等配合。

  106.办好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

  工作措施:强化汕头市政府筹备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推进各项筹备工作。落实竞赛组织、赛事安保、对外沟通联系、资金保障、赛事宣传推广、疫情防控等工作。适时召开亚青会组委会,听取亚青会筹备情况和主要活动安排情况汇报。周密组织各项赛事。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体育局牵头,汕头市政府,省政府外办,省公安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省国家安全厅等配合。

  10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体教融合发展。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加强广东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制定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体育局牵头,省教育厅等配合。

  十一、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08.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工作措施:出台3.0版“促进就业九条”。实施2021届高校毕业生品质就业十大行动方案。贯彻落实《广东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开展南粤春暖“稳岗留工”“就业援助月”等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分级帮扶,指导各地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出台《“广东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推动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培优计划。深入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分管省领导:李红军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国资委,省税务局等配合。

  109.实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

  工作措施:召开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制定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出台《广东省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评估方案》《广东省“新强师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召开广东省“新师范”建设推进会。加强基础教育教研体系建设。推进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实施“三区”(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教师全员轮训,完成8万名“三区”教师轮训任务。评选一批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召开庆祝2021年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

  110.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工作措施:高标准建设省职教城,完成二期工程项目,新增高职学位2万个,推进三期工程组团建设。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全面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示范职业教育集团。制定高职扩招工作方案,高质量完成扩招任务。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

  111.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

  工作措施:制定《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修订资金管理办法,深化高校内部治理体系改革。支持高校组织骨干力量承担“揭榜挂帅”制项目,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出台《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扩大理工类专业占比和学生规模,推进新师范、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

  112.推进地级以上市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全覆盖。

  工作措施:督促地市政府及有关社会举办方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投入,保障各项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到位。完善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方案等,确保11所高校2021年秋季建成招生。举行11所新建高校招生启用仪式。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113.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

  工作措施: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实施省市县三级疾控体系现代化项目,开展承担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任务的公立医院“平疫结合”可转换传染病区建设。建设省第二人民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开展省公卫医学中心、省级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分管省领导:李红军

  部门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等配合。

  114.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医院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遴选新增20家高水平医院,重点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倾斜。加快心血管、精准医学等新设医学中心建设。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争取心血管、肿瘤、神经、创伤、口腔、精神、传染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广东。

  分管省领导:李红军

  部门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配合。

  115.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出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召开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召开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完善“三医联动”改革举措,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完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机制。

  分管省领导:李红军

  部门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等配合。

  116.完善地方病、职业病、传染病等防治体系。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制定“十四五”期间的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治相关政策文件。召开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分管省领导:李红军

  部门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117.加快建设大湾区中医药高地。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制定《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编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部署推进一批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建设大湾区中医药高地。

  分管省领导:李红军

  部门分工:省中医药局牵头,省司法厅、财政厅等配合。

  118.健全全民社保体系。

  工作措施:完善企业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将外籍高层次人才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政策由深圳市试点扩大至全省试点。出台《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2021年度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平均提高8%以上。推动建立企业年金行业集合计划、人才年金集合计划,推进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强化职业年金基金运营监管。

  分管省领导:李红军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广东银保监局等配合。

  119.完善医疗保障政策。

  工作措施:规范全省基本医保政策,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全省使用统一的病种分值库,制定《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分值库暨工作指南》。推进中医特色治疗的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医治疗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库。制定落实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政策文件。修订《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

  分管省领导:李红军

  部门分工:省医保局牵头。

  120.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工作措施:出台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相关政策措施。承办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组织与兄弟省市签订“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实施深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分管省领导:李红军

  部门分工:省民政厅牵头。

  121.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社工站管理办法、社工年度考核标准等配套制度。建立省“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双百工程”动员推进会议。稳步推进人员整合、招聘、培训、督导以及监测评估、检查验收等工作。

  分管省领导:李红军

  部门分工:省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妇联、残联等配合。

  122.提升平安广东建设水平。

  工作措施:制定建党100周年、第三届亚青会等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方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在粤外国人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完善新型黑恶犯罪打击模式。开展严打突出刑事犯罪“飓风”专项行动。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总结表彰会议、全省整治突出毒品问题三年行动推进会议。

  分管省领导:李春生

  部门分工:省公安厅牵头。

  123.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广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广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行动。

  分管省领导:李红军

  部门分工:省民政厅牵头。

  124.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攻坚任务路线图》,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125.强化“两客一危一重货”等重点领域整治。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数据综合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建成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智能监控预警融合平台。深化道路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和相关人员的监管执法。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应急管理厅、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司法厅、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配合。

  126.提升航空应急救援能力。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应急航空力量建设方案》。推动购买应急救援直升机,加强航空救援中心基地建设,提升全省应急航空救援综合能力。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等配合。

  127.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工作措施:制定《开展疫苗、血液制品生产专项检查方案》《2021年广东省药品生产企业在产国家基本药物抽检实施方案》。开展疫苗、血液制品生产专项检查及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开展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及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狂犬疫苗能力建设。加强疫情防控药械产品质量监管。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药监局牵头。

  128.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人防、海防工作。

  工作措施:编制《广东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人民防空建设“十四五”规划》《中共广东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推进智能化海防基础设施项目,制定《关于推进“智慧边海防”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智慧边海防”标准框架》等,做好“智慧边海防”试点建设。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

  部门分工:省委军民融合办牵头。

  129.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创新,加快县级“信访超市”标准化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县(市、区)群众信访诉求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意见》。成立“群众信访诉求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从硬件基础设施、软件信息化支撑和信访诉求服务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设标准。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

  部门分工:省信访局牵头,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法院、检察院等配合。

  130.做好双拥、优抚工作。

  工作措施:修订《广东省伤残抚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出台《广东省退役军人公共交通、文化旅游优待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若干措施》《广东省2021—2022年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伤病残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移交政府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专项工程。推进县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召开全省移交安置工作会议。举办全省移交安置业务培训。

  分管省领导:李红军

  部门分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省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医保局等配合。

  十二、工作要求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好省《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体现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一)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落实好省《政府工作报告》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各有关单位要逐项对照工作任务分工,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季度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等,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省政府督查室备案。

  (二)攻坚克难,合力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改革作为今年工作重心,集中力量逐项攻坚、精准施策,力争取得新突破。各牵头部门对所牵头工作任务的落实负总责。各参与单位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主动对接省有关部门,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抓好落实。

  (三)狠抓进度,定期报告。《分工方案》涉及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各牵头部门要分别于2021年7月9日、10月15日和2022年1月14日前报送省政府督查室。《2021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分解任务》落实情况,各牵头部门要分别于2021年5月、7月、10月、11月和2022年1月的第3个工作日前报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了解,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与省直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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