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部门:
为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现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19〕1556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创新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要求,从本地区项目库遴选项目,制定具体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完成项目审核、公示、下达等工作,并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向省级备案。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信息公示公开等工作负责。
二、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用,请各地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月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请于次月3日前按职能反馈我厅(制造业创新处、生产服务业与交流合作处)。
三、请各地充分认识绩效目标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和任务清单(附件3),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高质量完成任务。
附件:1.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使用安排额度表
2.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区域任务清单
粤工信创新函〔2020〕177号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