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发布十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阳江日报 时间:2020-02-19 浏览:88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防控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和推动我市受疫情影响的工业企业保经营、稳发展,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阳府〔2020〕9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阳江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十条措施主要内容
(一)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要素保障。按“一企一策”原则,指导企业细化复工复产保障方案。保障口罩、测温仪、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供给;免费为企业提供包车服务,“点对点”接回省外及市外的企业返岗员工;协助企业拓宽用工招聘渠道。同时,全力推动解决重点企业生产物资筹措、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和打通上下游产业链等问题。
(二)加大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技改扶持力度。因防控疫情工作需要,企业在1月10日-2月7日、2月8日-2月20日、2月21日-4月20日期间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或转产疫情防控急需重点调拨物资(含口罩、防护服等),并纳入市政府调拨使用范围的,对其符合条件的购置设备分别给予不超过80%、50%、40%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已享受此类补贴的企业不能重复享受。
(三)鼓励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与产品创新。鼓励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在检测技术、药物疫苗、医疗器械、防护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对取得重大突破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予以优先考虑。
(四)畅通“抗疫贷”专属授信产品融资渠道。积极推进“抗疫贷”专属授信产品,重点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生产、供应,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消毒杀菌用品、试剂盒、体温测量仪器、抗病毒检测与治疗药品、救治医疗器械等,满足企业落实生产原料、进行设备改造、供应应急物资等所需的融资需求。在由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提供的融资品种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300万元“中银网融易”产品可通过网上银行线上自助提款,贷款实时到账;固定资产贷款企业无需承担任何手续费。
(五)发挥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增信作用。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包括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消毒杀菌用品、体温测量仪器等)生产供应企业直接纳入市重点中小微企业池,通过合作金融机构申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信用贷款额度最高400万元。疫情期间合作金融机构向入池企业发放的贷款出现损失的,由市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损失部分给予补偿,补偿比例为50%。
(六)加大对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对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于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期间,在国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直接获得或通过担保机构担保获得的贷款给予20%贴息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对2019年新升规企业于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但未能享受省贷款贴息支持的,市给予50%贴息支持。
(七)力促工业投资项目加快建设。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原材料供应和物流运输等问题,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如存在市级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提请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协调解决,力促项目加快建设,按计划完成投资。
(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按国家、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要依法履约,避免形成新的拖欠。
(九)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发挥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的积极作用,组织社会专业律师团队力量,为企业提供更广泛、更深度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在疫情期间,对企业存在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纠纷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及时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小损失;对企业新签订的订单合同提供咨询服务,减少贸易风险点。
(十)畅通企业诉求响应渠道。充分发挥“粤商通”和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及时收集和回应企业诉求,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积极采取开办线上培训、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等形式,给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推进各级政府、部门联系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主动了解、听取企业情况和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本措施执行期限暂定为3个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措施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温馨提醒!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困难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可以通过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反映,热线电话0662-3912222,如有政策需要咨询的,请联系热线电话0062-342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