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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有关项目榜单挂榜及动员人才揭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  时间:2023-11-06  浏览: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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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工信人事函〔2023〕43号

省国资委,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经征集及组织论证,现将我省相关产业领域亟待解决的项目榜单公开挂榜,请组织广大人才“揭榜挂帅”攻关关键技术,推动企业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挂榜揭榜设置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2类项目,本通知挂榜项目涉及汽车制造及零部件、高端装备、新材料、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碳达峰碳中和、新型储能等专业领域,设216个专业领域榜单,其中领军人才38个,青年拔尖人才178个。按照有关工作安排,集成电路领域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二、揭榜要求

  (一)条件要求

  榜单由个人依托企业申报揭榜,或者由多人组织团队依托一家牵头企业联合申报揭榜。团队联合申报揭榜的,应在揭榜时明确团队带头人为揭榜人(仅限1人),团队中非揭榜人不纳入揭榜支持范围;团队中应具有来自依托申报企业以外的力量,明确团队成员参与揭榜的现有条件,包括所具有的项目经验、支撑能力、已有成果、团队成员拥有合作基础等情况,并自行妥善协商揭榜后的权利义务、收益分配及合同签订等事宜。

  1.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应在制造业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较高技术造诣、较突出知名度,具备精深的专业水平和领导能力,统筹牵头重大工程项目,取得重要创新成果,为企业解决了生产变革创新、技术改造升级、成果运用转化和推广中的关键问题,在相关产业领域打破国外垄断或者突破原有技术限制,支撑产业实现整体转型升级,为推动产业链向高端跃升做出重要贡献。

  2.青年拔尖人才

  青年拔尖人才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在同行业内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具备较全面的科学素养、工程理论基础或数字化工作能力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从事的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突出发展潜力,能够扎根生产一线取得突出业绩或者在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技术革新和产品改良方面有受到行业认可的专项成果,对产业发展具有突出推动作用。

  3.其他条件

  (1)揭榜人应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敢为人先,不存在个人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等方面违规情况。承担国家及省级相关科研项目被动终止、结题验收不合格,以及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等情况的,不得揭榜。

  (2)揭榜人应于2022年1月1日前在粤全职工作,成功揭榜后需继续全职在粤工作3年以上且直至项目榜单完成。港澳地区人才、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2022年1月1日前在粤全职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也可参加揭榜。

  (3)揭榜人应长期从事工程技术一线工作(包括一线研发、带领团队完成重大项目等),具备较突出的行业从业经历、承担或参与重大项目经历等资质条件,在行业(领域)内拥有良好声誉,实绩成果具有示范作用。

  (4)严格落实有关项目不重复支持原则。揭榜人及揭榜团队成员不得同时申报其他省人才专项,国家级人才和仍在支持期内的省级人才不得申报。依托企业、揭榜团队应当对揭榜人才、揭榜团队成员全面核查把关,杜绝重复申报或重复支持情况,发现揭榜团队成员属于不得重复支持原则限制范围的,应协调作团队除名处理。揭榜人才和揭榜团队成员,均应明确知悉且遵守不得重复支持原则,如实报告本人有关情况。

  (5)优先支持在粤全职工作的港澳地区人才以负责人身份揭榜,鼓励支持粤港澳三地人才“组团式”揭榜。

  (6)加强对粤东粤西粤北企业和人才的支持力度,立足区域协调发展,结合产业均衡发展布局需要,支持人才依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申报揭榜,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参与团队揭榜;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以负责人身份揭榜予以优先支持,鼓励支持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跨地区、跨单位组成产学研合作团队联合揭榜。

  (二)资助及保障政策

  一次性给予成功揭榜人一定额度的生活补贴。成功揭榜人可按规定申领优粤卡,享受我省有关保障政策。成功揭榜人所在企业享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给予配套支持。

  三、揭榜流程

  (一)揭榜人填写揭榜材料及提出榜单项目技术解决方案。揭榜人认真阅读有关申报要求、填写规范要求和榜单条件要求,填写揭榜申报书(附件1),提出揭榜项目的技术解决方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对以下情况进行自查:个人自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思想品德、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违法犯罪、竞业禁止、知识产权、重复申报等情况。申报材料不得含涉密信息。揭榜人需书面承诺符合申报相关要求,并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上述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依托申报企业。

  (二)依托揭榜企业审核。揭榜人所依托揭榜企业应明确可以为揭榜人提供的资源配套等,并对揭榜人政治、品行、背景、能力素质等情况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把关,将揭榜人或团队思想政治、个人品德、知识产权、科研诚信、安全背景等情况核查准确,并将形式审查意见表、风险评估报告、申报材料(含技术解决方案和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3)等提交至所在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报省国资委审核。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抄袭、涉密等内容,如存在相关问题,由揭榜人及依托企业承担有关责任。提交时,揭榜申报书、技术解决方案应一并提交纸质盖章版、可编辑电子版,相关佐证材料提供盖章扫描版(统一采用PDF格式)。文件命名规则:揭榜申报书以“揭榜人姓名+证件号后4位+申报书”规则命名;技术解决方案以“揭榜人姓名+证件号后4位+技术解决方案”命名;每个附件分别对应附件佐证清单形成单个PDF文件,统一压缩为zip或rar格式,并以“揭榜人姓名+证件号后4位+佐证材料”命名。每位揭榜人上述材料汇总建立一个文件夹,以“揭榜人姓名+证件号后4位+揭榜项目行业领域”命名。

  (三)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报同级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17日前提交推荐报告、推荐申报汇总表及揭榜人相关报材料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揭榜人或团队依托省属企业揭榜的,由省国资委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加盖公章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宣传动员。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参照我厅工作形式完整公开挂榜(榜单见附件4、5、6),并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好挂榜、揭榜相关工作;要主动对接本地区相关领域重点企业,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人才“揭榜挂帅”。各有关企业请结合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技术攻关和业务发展需求,踊跃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团队参与揭榜。

  (二)加强审核把关。相关单位要对揭榜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违法犯罪、竞业禁止、知识产权、重复申报等不适合揭榜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把关,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防止串通控榜、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对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任主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揭榜申报书

  2. 附件佐证材料清单

  3. 风险评估报告(模板)

  4. 项目榜单汇总表(领军人才)

  5. 项目榜单汇总表(青年拔尖人才)

  6. 项目榜单内容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李海通,电话:83135820)


  相关附件:

  附件1:揭榜申报书.xlsx

  附件2:附件佐证材料清单.pdf

  附件3:风险评估报告(模版).docx

  附件4:项目榜单汇总表(领军人才).xls

  附件5:项目榜单汇总表(青年拔尖人才).xls

  附件6:项目榜单内容.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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