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在粤台商享受同等待遇 广东拟出台26条措施办事指南
来源:金羊网 时间:2019-12-09 浏览:1128
推动政策利好“落袋”,让在粤台商台胞更好享受同等待遇
今年11月4日,《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正式公布实施。为切实落实措施,让广大台胞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享受同等待遇,12月5日下午,广东省台办在韶关召开座谈会,部分在粤台商、台企、台胞和有关高校涉台研究专家学者就“26条措施”在广东的实施展开讨论。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正研拟出台一批落实“26条措施”的办事指南。
多了“进一步”,更“沉甸甸”“暖洋洋”
“26条措施”由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2个部门出台,与2018年2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措施”)一脉相承。
座谈会上,广东省台办副主任黄兆芬表示:“‘26条措施’与‘31条措施’相比,虽然只是在名称里多了‘进一步’这普普通通的三个字,却因其含金量更高、受惠面更广而显得‘沉甸甸’,又因其饱含的同胞亲情而给人‘暖洋洋’的感觉。”
不少台胞都表示,相比“31条措施”,“26条措施”更细化,带来更多获得感。
来自韶关学院的林永定副教授于今年8月从台湾来到大陆任教师。他留意到,“26条措施”中的第21条与其从事的行业密切相关。“在大陆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高科技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业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的可同等参加相应系列、级别职称评审,其在台湾地区参与的项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视为专业工作业绩,在台湾地区从事技术工作的年限同等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林永定说:“期待这一措施落实后,我们来自台湾的老师的级别职称、学术成果能在大陆获得认定。”
据了解,“26条措施”中,涉及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包括为台湾同胞在领事保护、农业合作、交通出行、通信资费、购房资格、文化体育、职称评审、分类招考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涉及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包括台资企业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5G、循环经济、民航、主题公园、新型金融组织等投资建设,同等享受融资、贸易救济、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便利、标准制订等政策,支持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建设等。
吸纳有益见解制定广东版办事指南
会上,来自广东高校的涉台研究专家也为广东落实“26条措施”建言献策。如暨南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所长王鹏表示:“刚才提到的第21条措施,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在大陆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认定。暨南大学作为拥有不少台湾学生和台湾教师的大陆高校,可以作为推行这条的试点,先行先试,提供经验。”
专家学者还从金融融合、农业振兴、电子产业合作、5G产业联合发展等方面,对“26条措施”的落地实施提出见解。
黄兆芬表示,会后将认真整理汇总相关建议见解,为制定出台广东版“26条措施”办事指南提供参考,希望借助指南为在粤台胞台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与更到位的服务。
广东已有逾300家台企获减税数十亿元
广东将持续抓好“31条措施”“26条措施”和“粤台48条”落地落实,推进粤台经贸、人文等各领域交流合作,让在粤台湾同胞更好地享受同等待遇,共同分享广东发展机遇。
据介绍,广东正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推动“26条措施”对接落地,搭建“省市台办、农业农村系统+地方党委政府+涉台科研力量+台湾涉农机构”四方合作架构。广东首个“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已于今年6月在清远挂牌成立,今后还将在粤西的湛江以及粤东开展试点。
台湾文化产品进口审批程序进一步便利化,送审次日即可启动审核程序,一大批优秀的台湾剧团、影视、图书等文化作品持续进入广东市场。在粤台胞普遍反映办理民生政务等相关事项更加便利快捷。
数据显示,自“31条措施”“粤台48条”发布实施以来,广东多地、多部门相继出台实施办法,全省已有300余家获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台企享受了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减负共计数十亿元。33家在粤台资金融机构因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扩大了发展空间,累计1900多家台胞个体工商户在粤注册,新增台湾实习就业创业青年6000余人,新增来粤创业的台湾青年初创企业、初创团队、个体工商户近千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