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客服在线
 
关闭 x
客服

公众号

手机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经信息 > 政策解读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

来源:南方网  时间:2019-11-05  浏览:711

转载分享: 

    日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印发了《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学的重要主体作用,提升我省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教育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建设发展能力。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企业,以及家政、养老、托幼、健康、旅游等现代服务领域的龙头企业。力争到2020年,建设培育100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工作方案》指出,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按照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采取先建后认的方式。广东省内(深圳除外)的中央在粤下属企业或分支机构、省属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部署实施。其他企业由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开展组织申报。

  《工作方案》规定,给予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相关支持措施,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建设实训基地优先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贷款申请资格并给予利率优惠;信用良好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在办理申请、审核时享受简化手续和绿色通道服务;按规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8500元培训补贴;在企业创新平台、创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在技改资金申报上予以倾斜。同时要求,进入认证目录的企业要制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每3年进行资格复核,确保建设工作动态实施。

  《工作方案》强调,企业申报不设时限。进入认证目录的企业,在申请认证、年度报告或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在资格期内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侵犯学生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取消入库资格,并在5年内取消申报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相关项目的资格。

相关下载:
  • 友情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