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原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9-10-10 浏览:760
近年来,通过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提升政务效率,我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对于稳经济、稳就业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在法治环境建设方面,近期也有了新进展。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核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简称《条例》),从基层探索到行政立规,标志着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未来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的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把法治原则贯彻到政策制定、执法等各个环节,广泛征求市场主体的意见,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证执法的公平性,建立健全长效的法制保障,这样的改革才能见实效。营商环境的优化不只靠数据,更需要靠口碑,关键看通过营商环境的优化,企业发展的痛点是不是找准了,经营的堵点是不是疏通了,投资的顾虑是不是打消了,发展的信心是不是增强了。衡量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并非简单地增加政府和企业的互动频次,而是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既有顺畅的政企沟通机制,能在关键时刻解决企业的问题,同时给企业自由创新和发展的市场空间,让企业家安心、放心搞经营。
在全球产业链重塑和中国经济转型中,以新模式、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为突破口的新兴产业,是中国经济转型的活力和希望所在。与传统产业不同,新兴产业具有新的发展规律,也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无论是新产业、新业态或新模式,没有创造就很难有生产力的突破性解放,创新是一个反复试错的过程,监管也不能简单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需要给予创新一定的政策容忍度,让市场包容有序,充满活力。
《条例》中明确提出了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创新往往与风险并行,在具体执行和落实的过程中,如果监管部门对于新经济的发展规律、盈利模式等认识不到位,就可能将干扰到创新。如何避免表面包容、实则过分审慎,表面放、实则收的现象,是未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
优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但营商便利度的提升需要把握好度。2018年,以上海和北京为代表的中国营商环境国际排名大幅提升,各地也高度重视政务环境的优化,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和服务,加快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实施“最多跑一次”,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让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更便捷、成本更低、流程更少。这样既能够保证工作质量,又能满足企业对于政务效率的要求。但如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搞突击式对标,反而会造成政府资源的浪费。
提升营商便利度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全部,过度关注短期个别指标的加码式对标,可能会延误更高层次的改革。营商环境需要聚焦更大力度放权、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加强市场主体保护、突出政务公开透明、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优化企业的发展环境,将法规付诸实践,将改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