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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政策叠加发力 为经济发展增添动能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时间:2019-04-25  浏览: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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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23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情况。2019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一季度全国新增减税3411亿元




      税务总局减税办常务副主任、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近日,今年首个季度申报“大征期”结束,税务部门及时完成了减税统计核算工作。一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3411亿元,主要由三类构成:
      ——2019年新出台政策减税72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576亿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新增减税146亿元。
      ——2018年年中出台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新增减税2652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去年10月1日实施,在今年一季度翘尾减税1540亿元;增值税17%和11%两档税率各降1个百分点,是去年5月1日起实施,在今年一季度翘尾减税976亿元。
      ——2018年到期后2019年延续实施政策新增减税37亿元。其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优惠政策减税26亿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减税2.6亿元。
      “随着大规模减税政策的相继落地,税收收入增速明显回落。”蔡自力介绍,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41637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增长6.1%,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11.7个百分点。
      减税降费,就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市场活力的“乘法”。税收监测数据显示,全国重点税源企业信心指数止落回升,从2018年四季度的121.16上扬至2019年一季度的125.23,回升了4个点,显示企业投资意愿增强,预示二季度企业生产经营将呈向好态势。
      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落实,凝聚着税务部门的艰辛努力,从税务总局到基层税务分局构建了“一揽子统筹、一竿子到底”的统一指挥体系,明确减税降费工作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包含9大类443项任务,开通12366热线等6条减税降费问题收集渠道,优化升级统计核算分析体系,实现减税降费数据“机生机汇”,精准统计减税降费成效。




      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个税改革减税成效明显




      “小微企业是促进创业创新和保持就业稳定的主力军,从首季申报情况看,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明显减轻了其税收负担。”蔡自力介绍,一季度,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576亿元,其中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新增减税149亿元,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和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新增减税287亿元,地方“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新增减税140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体现出普惠效果好、减免幅度大、民营经济是受益主体等特点。
      发布会同时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新进展情况。今年第一季度,个税改革累计减税1686亿元,人均减税855元。其中,第一步改革翘尾减税1540亿元;第二步改革即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三个月,新增减税146亿元,惠及4887万纳税人,共有2000多万纳税人因享受专扣政策而无需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两步改革因素叠加,累计已有9163万人的工薪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政策的指向性、规律性开始显现。36至50岁的人群是政策享受主力,占比达5成,绝大多数集中在赡养老人、住房和孩子教育,人均月新增减税348元,是获益最大的群体。




      积极稳步推进增值税、社保费改革




      4月1日,今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深化增值税改革正式拉开序幕。“截至3月28日,全国应升级939万户一般纳税人开票软件全部升级到位。4月1日改革实施首日至今,全国各地区纳税人均顺利开出了降低税率后的增值税发票。”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付树林介绍。 
      为确保企业“开好票”,税务部门一方面就确保简明易行好操作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另一方面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定版工作,努力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开好票”是基础,“报好税”是关键。为做好5月首个纳税申报期各项准备工作,4月12日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第二阶段“报好税”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防范出现纳税人因申报错误不能正确享受优惠等情形。
      5月1日起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同样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即原由社保部门征收的继续由社保部门征收,原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继续由税务部门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
      付树林介绍,税务部门既要落实好已负责征收地区降低企业社保费率工作,又要落实好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率工作,深感责任重大。为贯彻好《方案》精神,税务部门从建机制、强辅导、优服务、细核算等方面狠抓落实工作,将社保费降率纳入减税降费“总盘子”,先后印发了关于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的通知、降低社保费率缴费服务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出台了降费核算、信息系统等方面配套办法,充分利用12366热线、税务网站等渠道,全力做好对缴费人的培训辅导。同时,加快做好信息系统准备工作,强化部门合作协同推进,确保《方案》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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