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根据《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阳工信通〔2019〕69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阳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认定一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原则,为区城和行业中小企业提供培训、市场、创业创新、管理咨询、信息化、法律、财税、融资等一项或多项服务的机构。
本次认定的示范平台分综合示范平台和专业示范平台。综合示范平台是指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平台,专业示范平台是指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设立和运营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中市外单位需在阳江市依法设有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综合服务平台资产总额不低于30万元,专业服务平台总资产不低于5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三)经营管理团队尤其是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专职从业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大专(含)以上学历和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四)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年服务中小微企业不少于40家(培训服务不少于200家)。
(五)申报综合服务平台的单位是当地政府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认定或指定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申报其他服务平台的单位主要是服务于产业集群、专业镇、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产业转移园、工业园等中小微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能满足企业公共服务需求,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
(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七)积极参加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为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等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集聚服务机构3家以上。
三、平台名称要求
综合服务平台名称表述为:“市、县(区)、镇名称”+ “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其他服务平台名称表述为:“地区名称”(可选)+“单位名称(或简称)”+ “中小企业”(可选)+“所在产业集群或专业镇名称、行业或产业集聚区名称”(可选)+专业服务平台类型+“服务平台”。
四、申报料材
(一)阳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汇总表(附件1)。
(二)阳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附件2)。
(三)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
(四)申请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服务对象所在区域行业状况及公共服务需求情况、管理运营情况、近年来服务情况、主要服务业绩(典型案例)、下一步发展规划或年度运营计划。
(五)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相关复印件(如租赁合同等)。
(六)主要服务设施情况(含软件、仪器设备等)。
(七)主要从业人员情况表。
(八)提供开展相关服务的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区域或行业内1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评价意见。
(九)企业获得荣誉资质情况。(根据实际提供)
五、申报程序
项目单位按文件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到所属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单位直报市中小企业局。同时登陆阳江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fw0662.com/),进入“荣誉资质”栏,按要求注册账号,填写表格,上传申报材料。企业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时,如遇到问题可到阳江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厅(阳江市安宁路38号阳江市工信局一楼,联系电话:3912222)由工作人员指导上传。
六、申报要求
(一)阳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是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县(市、区)高度重视,择优推荐一批服务能力强、业绩好、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二)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请入选项目库材料进行网上审核。于2019年4月2日前将示范平台申报文件(含汇总表)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科。示范平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包括上报文件及企业项目申报材料)发送到yj3421381@126.com。
附件:1.阳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汇总表
2.阳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8日
(联系人:王庆辉,联系电话:0662-3421381,邮箱:yj342138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