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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时间:2023-05-15 浏览:579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一)贷款贴息专题(附件1)
(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专题(附件2)
(三)“创客广东”大赛专题支持获奖项目落地类型(附件3)
二、申报要求
(一)本通知在阳江市政府网(http://www.yangjiang.gov.cn/yjgxj/gkmlpt/index)上公布,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二)项目报送要求。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项目入库工作,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并于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本次入库上报文件(含汇总表)和一式3份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与融资促进科。纸质版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贷款贴息专题项目和“创客广东”大赛专题支持获奖项目落地类型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应收账款融资奖励专题项目申报截止时间须于2023年7月3日。如没有项目申报,也须行文上报,注明没有项目申报,并说明具体原因。
三、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二)入库项目除上报纸质材料外,还须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s://czbt.czt.gd.gov.cn/#/)有关要求上线填报,对未按时按要求上报项目的企业,原则上将不予安排项目入库。
(三)2024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
(四)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五)在项目入库及后续工作中,市工信局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六)省厅及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企业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
(一)对获得补助的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在票据原件盖章,确认相应票据已申报项目并获得专项资金扶持。
(二)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
(二)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做好事前事中事后项目全流程管理,并及时按程序报我局备案。
附件1: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专题贷款贴息项目工作指引.doc
附件1-1:择优评审表.et
附件1-2:贷款贴息项目入库汇总表.xls
附件1-3: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请表.xls
附件1-4:贷款情况.xls
附件2: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工作指引.doc
附件2-1:2023年省级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汇总表.docx
附件2-2:2023年省级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docx
附件3:“创客广东”大赛项目工作指引.docx
附件3-1:“创客广东”大赛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2:落地项目入库申请表 (复件).xls
附件4:2024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承诺函.xls
附件5: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6:项目封面.docx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2日
(联系人:刘真、陈锐,联系电话:3412858、1772888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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