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来源: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时间:2023-04-12 浏览:802
2022年12月,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率先在粤东西北地区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全市范围内,在住所(经营场所)以外增设不需要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可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直接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前置审批的,如许可证件上记载了经营场所,可以参照执行。将市场主体本市范围内跨县(市、区)增设经营场所必须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拓展为可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向原登记机关备案,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成本。我市采取如下措施推行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加强请示沟通,夯实改革基础。在开展我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修订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争取将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内容列入修订后的规范性文件,夯实政策基础;另外,加强与市司法局、市税务局的协调沟通,形成推行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共识,夯实改革基础。
二、加强宣传推广,形成改革氛围。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窗口宣传深化“一照多址”改革等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内容,扩大改革的知晓面,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抓好业务办理,显现改革效果。市市场监管部门窗口人员悉心指导并快速办结市场主体办理深化“一照多址”备案业务。今年1-3月,共有2家有限公司和1户个体工商户申请跨登记机关增设经营场所。办理业务的办事群众对我市推行深化“一照多址”改革赞赏有加,表示此举极大方便市场主体跨县(市、区)增设经营场所,更好降低了市场主体本市内多处布点经营成本,是一项很接地气的便民利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