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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技奖励制度大改革:奖金总额最多增加62%

来源: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时间:2018-11-16  浏览: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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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改革后,省科技奖授奖总数将不超过185项,比之前减少三成;奖金总额上限为7300万元,比之前增加了2800万元,增幅为62%,奖励力度为目前国内省市最高。方案还明确除深圳市之外,省级以下各级政府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技奖。

《改革方案》提出,广东省要重组科技奖励体系,在省科学技术奖现有三大奖种基础上增设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重组后,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等五大奖种。

科技奖励将实行提名制,由现行的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方式,改为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

在奖励对象方面,《改革方案》提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并适当调整每项获奖成果的授奖人数和单位数;逐步推动实现符合条件的省外、港澳台、国外人士依法依规平等参与省科学技术奖励评选活动。

在评审机制方面,《改革方案》提出,评审制度要做到定标定额。

在定标方面,要分类制定以创新能力、创新质量、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

在定额方面,控制奖励数量,重在提高奖励质量,授奖总数由不超过264项减少到不超过185项,而奖金标准适当提高,改革后奖金总额上限为7300万元,比之前增加了2800万元,增幅为62%。在改革前,广东突出贡献奖单项奖金200万元,特等奖50万元/项、一等奖30万元/项,而改革后,三者分别为3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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