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精神,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8 年度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18〕81号)和《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阳江市支持企业申报省产业共建扶持资金的操作规程的通知》(阳经信通〔2018〕69号)要求,做好2018年度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审核工作,现就遴选审核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8年度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审核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8 年度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18〕81号)、《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阳江市支持企业申报省产业共建扶持资金的操作规程的通知》(阳经信通〔2018〕69号)、《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阳经信通【2018】35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的方式,对江城区、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高新区报送的企业项目出具审核意见。
(二)服务要求。
服务机构须严格依照政策文件和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要求,在10天内完成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工作,并提交正式书面审核报告。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 核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
2. 对企业(项目)申报情况的真实性提出明确的甄别意见;
3. 根据奖补条件的要求,核定企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包括核对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票据和账、物相符情况),提交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审核认定意见;
4. 对企业(项目)是否符合申报的奖补条件逐一核实确认,提出奖补金额建议,出具书面审核报告;
5. 完成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审核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审核事项。
三、遴选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市按照有关规定择优确定1家服务机构。
四、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六)最近三年承接企业投资、财务会计等方面评价项目不少于10项。
(七)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八)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情况简介。包含单位概况、人员情况、主要业绩、类似项目成果以及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等。
(二)工作方案。包括人力投入、开展资金审核工作的主要思路及计划安排、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报价,报价最高不超过4.8万元。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交通差旅费、资料费、咨询费、资料印刷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六、材料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提交word版电子文档光盘。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17:00(共7天)。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科
联系人:曾明星
电话:0662-3416335
传真:0662-3416335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安宁路38号508室。
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