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阳江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18-10-26 浏览:952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和创新产业化,支持企业争取银行贷款,缓解我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难问题,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阳府〔2016〕7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阳府办〔2013〕15号)和《关于印发阳江市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阳财工〔2015〕69号)精神,现就2018年阳江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项目扶持内容、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见附件1)。
(二)所有申报项目均须填报《申请2018年阳江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承诺函》(见附件2)。
(三)同一企业最多只能申报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1项。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及审核
1.企业网上填报材料。申报企业于2018年11月8日前登陆阳江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fw0662.com/),进入“阳江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栏目”,按要求注册账号,填写表格,上传申报材料。企业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时,如遇到问题可到阳江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厅(阳江市安宁路38号阳江市经信局一楼,联系电话:3912222)由工作人员指导上传。
2.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查材料。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按属地原则2018年11月13日前对辖内申报企业进行网上审核。
(二)报送纸质材料。
1.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按属地原则由所属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受理,并出具意见后,行文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局不得拒收,收到材料后,根据项目实际出具“同意申报”或“不同意申报”意见,如不同意申报,必须在上报文中提出具体原因。
2.市属及中央、省驻本市项目直接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
(二)申报材料须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发送到yj3412858@163.com。本通知在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http://www.yjei.gov.cn/)上公布,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三)本通知没规定事项参照《2018年阳江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科
联系人:刘真,电话:0662-3412858;
(二)市财政局工贸科
联系人:冯永健,电话:0662-3418192。
附件:1.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2.申请2018年阳江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承诺函
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阳江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