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18年阳江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服务机构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18-10-26  浏览:99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做好项目评审工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财政资金项目评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服务机构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开展2018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分配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该专项资金的评审服务机构,协助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做好项目评审及管理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承担2018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整理、要件审查、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其中评审工作要求最少组织3名技术专家及2名财务专家参与评审,并出专项审计报告。 
	(二)根据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要求开展2018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指导获得以上项目企业做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资料。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阳江市辖区内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公益二、三类事业单位、企业或机构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阳江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备编制相关文件(报告)和组织评审的相应专业力量。 
	(四)在参与评审工作时,对获知的企业商业秘密做好保密工作。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仅限于登记注册和人员情况、业绩、从事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及服务工作情况)。 
	  (二)项目评审、绩效初步工作方案。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四)企业会计制度、纳税证明、社保证明、保密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单位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情况声明,能提供现场服务承诺。 
	(六)服务费用报价。根据往年经验,结合本年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高于10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2018年阳江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2018年阳江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专家费、食宿费、会议场租费、交通费、工作人员经费、受委托机构服务费、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具体数额由报名单位在申报文件中提出。 
	  上述申报文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7日。 
	  报名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科 
	联系人:刘真,电话:0662-3412858。 
	(二)市财政局工贸科 
	联系人:冯永健,电话:0662-3418192。 
	
	
	
	  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阳江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