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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8年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18-09-13  浏览: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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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阳安[2018]16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中秋国庆期间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9月12日~10月10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各级经信部门采取督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为主要方式,深入企业现场,从严从实开展检查。


三、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经信系统业务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危险点风险源、成品油及民爆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


四、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2、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台帐管理情况;3、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的安全情况及企业自查自纠情况;4、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5、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等。


   五、组织实施

   市经信局成立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督查组,组长为市经信局局长雷双富,副组长为关少平、黄碧俏、敖道象、王蛟、林振防,成员由市经信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6个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由分管业务领导任小组组长,业务科室为成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小组,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10月10日期间,分别按分管的工作挂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工作挂点安排见附件)。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经信部门,有关科(股)室、下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排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各级经信部门,有关科(股)室、下属各单位分管业务领导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部署,在中秋国庆期间亲自安排并带队进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进行深入排查,从严、从紧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以扎实有效措施,抓好重点领域、单位安全监管。中秋国庆期间,各级经信部门,有关科(股)室、下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和一些深层次问题,以及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严密防范,做好应急救援和值班工作。各级经信部门,有关科(股)室、下属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措施,切实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要做到居安思危,严阵以待,重点做好应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的准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凡对事故瞒报或者对发生的事故处置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下属各单位请于节假日前将值班安排表上报我局(生产服务业科)。


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请于10月10日前将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书面(含电子版)报市经信局(生产服务业科)。



                       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10日


(联系人:梁宇树,电话:3418223,传真:3418223,电子邮箱:m181987761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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