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印发实施《阳江市污染防治再排查再整治再提升专项大行动》
来源:阳江市政府网 时间:2018-08-21 浏览:843
最近,我市印发实施《阳江市污染防治再排查再整治再提升专项大行动》,集中开展固体废物污染排查整治、禁养区畜禽养殖反弹排查整治、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镇级简易垃圾场排查整治等四个专项大行动,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次大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形成党委政府主导、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在大行动期间,全面排查我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禁养区畜禽养殖反弹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和镇级简易垃圾场治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全力开展整治,基本完成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投诉案件的整改,建立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市打下坚实基础。
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排查整治行动。按照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全面摸清我市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建筑垃圾等的存量和污染现状,查清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等基本情况,切断外市向我市非法转移、倒卖、处置固体废物利益链条,依法坚决严厉打击各类“污染转移行为”。
开展禁养区禽畜养殖反弹排查整治行动。按照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只出不进、只拆不建”原则,全面加大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清退力度,确保清退工作按照时序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规模养殖场粪污违规排放、污染环境行为,对达不到粪污“零排放”的规模以上养殖场“零容忍”,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倒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提升。
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基本实现城区河道水循环正常、水生态良好,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开展镇级垃圾填埋场排查整治行动。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是否存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清单外镇级填埋场进行重新核查。同时,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加快对15个镇级简易垃圾填埋场的整改,抓紧制定清理处理处置和生态修复方案,确保大行动期间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省的要求,到2018年底前完成镇级填埋场整改数量的50%,到2019年6月底前原则上全部完成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
本次大行动为期三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31日),第二阶段是全面排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第三阶段是集中整治阶段(8月15日至9月30日),第四阶段是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