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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近50万户小微企业上半年减税近34亿元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时间:2018-08-13  浏览: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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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上半年,广东48.98万户企业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共减免企业所得税33.38亿元(不含深圳,以下同)。其中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扩围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税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后,共新增减免企业所得税4.55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扩围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没想到我们今年也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红利,这是意外的惊喜!”东莞市迪生家具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叶先生说。叶先生所在公司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预计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在70万元左右,按照原政策无法享受优惠。但现在,该政策全年可为公司减免税款约10万元。“减免的税款让我们资金周转更为灵活,有更多的资源用到业务开拓、广告投入等方面。”叶先生说。


      从2010年至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经7次调整扩围,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为让小型微利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广东税务部门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传递政策信息,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晓政策。同时,重点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纳税申报表变化等纳税人关心的问题,以实体学堂、网络培训、热线咨询、税企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和培训辅导,及时回应相关咨询诉求,帮助小型微利企业准确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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