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次国务院会议涉及减税 助企业轻装前行
来源:证券日报 时间:2018-06-22 浏览:891
6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其中提出,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至此,经记者梳理,自3月28日以来召开的11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均涉及减税降费问题。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先后出台多项减税降费优惠措施,扩大优惠政策的覆盖面,让众多小微企业从国家减税让利中得到了实惠。
今年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统一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工商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为小规模纳税人。
“此次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元,为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更为充足的融资空间。”张依群指出,小微企业是解决就业的主体,更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和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张依群表示,虽然小微企业取得了一些发展和进步,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始终困扰和阻碍着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壮大。此次放宽融资贷款额度,可以说是和之前针对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的配套组合,将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
张依群建议,从未来发展上看,放宽贷款额度的同时,还要防止歧视,实现小微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更主要的是通过税收、贷款、社会福利等一系列政策鼓励支持技术型、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让这些具有生存能力、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小微企业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才能有利于实现微化经济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