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8〕8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制定了《2018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广东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熊卫鹏,电话:020-83135867,传真:020-83133335;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卢树明,电话:020-83138611,传真:020-83138699)
2018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8〕8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的主题为“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全国低碳日主题为“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6月份,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组织机构
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国资委、商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14部门联合主办,省有关单位协办。
四、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鼓励各部门、各地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节能低碳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主要活动
(一)2018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绿色包装体验活动。
1.活动时间:2018年6月11日上午(初定)。
2.活动地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科丰路33号)。
3.初步议程:领导致辞、宣读绿色宣言、企业签约、绿色包装体验活动等。
4.会议规模:会议邀请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省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地市主管部门及节能环保企业代表等。会议规模在300人以内。
(二)全国低碳日活动。
围绕气候变化知识、广东低碳实践、践行低碳生活等内容,以图片展示、趣味问答、互动体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发挥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围绕今年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结合近期广东低碳发展的重要工作展开系统报道。动员各低碳试点城市、县(区)以及社会团体组织低碳日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宣传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意识,引导公众践行低碳生活。在全国低碳日当天以“低碳普惠 创新发展”为主题举办绿色生态(花都)高峰论坛。
(三)媒体节能宣传活动。
广东广播电视台、深圳广电集团、广州广播电视台及各地方电视台及省直主要报纸等,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广泛开展相关新闻报道。南方日报及旗下新媒体通过专版报道、网络直播等方式,集中宣传我省节能工作成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作2018年节能低碳公益广告,在广东卫视频道连续播出;南方生活广播制作专题宣传声带在宣传月期间密集播出,在《健康家生活》栏目策划《节能,我们的事》、在《反斗新世代》栏目策划《我是这样节能的》等专题播报。通过一系列宣传报道、公益广告、专题宣传等向社会宣传节能低碳相关政策及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工业节能宣传活动。
围绕《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积极发动省行业协会及技术单位大力宣传绿色制造、能效对标等节能重点工作,加强节能低碳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宣传月期间,省节能中心举办省绿色数据中心示范技术推广会,省环保产业协会在广州增城举办节能环保政策解读交流会暨广州增城低碳总部园环保产业招商对接活动,省水泥行业协会在湛江廉江举办省水泥行业能效“领跑者”现场会,省电力协会编发《广东电力行业信息·节能专刊》、发起“留住蓝天、支持环保”网上签名活动并向会员单位发出节能倡议书及公益短信。
(五)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
举办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鼓励办公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办公区域当天停开部分电梯,关闭公共区域照明。印制节能宣传画,向省直各有关单位派发,在公共机构范围内张贴。综合采取报告会、宣讲会、推介会、讲座、展览、竞赛等多种形式,总结和推广我省特别是省府大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倡导绿色办公和生活方式,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培育崇尚节约、节能低碳良好风尚,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六)建筑节能宣传活动。
以建筑领域绿色发展、能效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等为主要宣传内容,不断增强广大企业和群众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的社会风尚。组织开展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绿色建筑优秀项目现场观摩、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系列宣传报道、《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法规知识答题抽奖等活动。制作建筑节能宣传标语、海报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悬挂张贴。省建筑节能、新型墙体、预拌混凝土等相关协会组织开展现场观摩、相关产品交流会等活动,积极推进绿色建材研发推广,大力营造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
(七)交通节能宣传活动。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17〕45号),各地各单位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建设和管理实际,聚焦交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举办各种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众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推送宣传文章及视频,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和社会公众宣传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运输、绿色出行等发展理念,展示我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成果。
(八)“童在蓝天下”系列活动
开展2018年“童在蓝天下”广东省第二届青少年节能风尚行系列活动,举办节能环保主题相关的《森林大拯救》儿童剧公益演出,采用流动青少年宫的方式选取部分学校开展节能科普宣传车进校园活动,举行节能环保主题研学活动等,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强化青少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引导青少年践行节能环保的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六、工作要求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7〕74号)、《“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16〕2705号) 、《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粤发改资环〔2017〕76号)等相关要求,积极宣传节能文化、普及节能知识、提升全民意识,培养广大民众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积极发出绿色出行倡议;继续组织开展企业节能自愿承诺有关活动;推广节能新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活动;组织重点行业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活动;开展节能产品进超市、节能产品示范推广活动等。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具有特色的节能宣传活动,充分动员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大专院校等各方力量,自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月活动。各地级以上市节能主管部门要确定1-2个最能突出地方特色的活动,作为2018年节能宣传周标志性活动,在办好标志性活动的基础上,要协调相关单位谋划一批能够突出当地发展特色和优势的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吸引各方参与,广泛宣传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按照《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225号)、《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粤经信节能〔2016〕372号)要求,进一步宣传并推行绿色制造,以多种形式在工业企业、园区和数据中心宣传一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重大技术、典型模式以及标志性产品。要重点宣传普及工业领域节能低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自觉参与节能低碳行动,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要组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与工业企业紧密对接,将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模式引入到工业企业,促进工业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
各级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等要求,积极宣传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低碳发展的必要性,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充分展示各地方、各行业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发展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各低碳试点地区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在全国低碳日前后开展宣传和交流活动。
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美丽中国重要批示指示作为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贴近师生实际、形式灵活多样、效果明显突出的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集中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法律法规,大力培育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以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为抓手,切实加强中小学生节约养成教育;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线,持续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学习落实活动;积极开展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开展“节能校园,你我共建”主题宣传活动;探索构建家校共育节能意识的合力,推动形成崇尚节约、低碳环保的校园新风尚。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科技创新成果的宣传和推广活动,鼓励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示范和应用推广,推动相关产业节能减排低碳技术升级改造,加强节能减排低碳科技创新环境氛围,引导全社会使用节能低碳创新产品的自觉行动意识。
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以“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坚决打好广东碧水攻坚战”为主题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及绿色生活实践活动中去,努力提升广大青少年环保人文及科学素养,发挥青少年在家庭、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面向家庭及社区,组织开展社区环境大讲堂活动,向社区居民讲解身边环境知识,针对如何践行绿色生活,给予社区居民系统性、专业性指导,引导居民将绿色生活、出行和休闲模式带入家庭生活;加强对企业园区环境责任教育,推动企业切实增强环境保护守法意识,承担起美丽中国建设主体责任,加大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力度,推动企业主动公开排放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面向农村,聚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等问题,推动农村居民积极行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宣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取得的成效,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绿色生态小区、绿色建筑创建活动。积极推广融合健康建筑、可持续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理念的高性能绿色建筑。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推广绿色物业管理模式,倡导居民行为节能、垃圾分类等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建筑发挥实际效益。加大建筑能效提升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建筑进社区、进家庭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技术措施及生活小常识,提高居民绿色生活意识。通过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鼓励公众参与绿色生态小区、绿色建筑建设及运营管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积极宣传行业绿色发展成效,集中宣传绿色交通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各地要采用政府倡导、媒体报道、社会参与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能低碳新技术和新产品,大力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鼓励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努力营造绿色交通发展氛围,促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太阳能光热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加大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宣传力度,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模式,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绿色商场创建活动,以绿色商场为平台,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通过发布“减塑”倡议、开展“减塑”宣传等方式,倡导绿色商场减少供应不可降解塑料袋,引导消费者少用、不用塑料袋。指导相关协会,在超市和部分高校举行“绿色兑换”活动,鼓励居民、高校在校学生交投再生资源兑换日常用品,促进再生资源有效回收,并利用“绿色兑换”活动契机,普及再生资源回收知识,形成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的良好氛围。
各级国资委要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围绕建设美丽中国、促进绿色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月系列活动。采取深入社区、商场、学校,通过短信、标语、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进行主题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节能环保意识。组织多层面培训活动,从多角度普及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理念和知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风尚。优化企业产业结构和产能布局,构建能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绿色生产体系,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协调统一,以实际行动建设水绿山青的美丽中国。
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台积极宣传报道宣传月有关活动,运用接地气、贴近性强的新闻报道、访谈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展示节能知识,倡导节约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抓住《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契机,深入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国管节能〔2016〕346号)、《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23号),组织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丰富拓展宣传载体,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要带头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实施节能工程,推行垃圾分类,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等行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各级工会要广泛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主题竞赛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把职工书屋作为宣传阵地,增加职工书屋环保类图书的种类和数量,电子职工书屋面向全国职工开通有关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等相关书籍的免费阅读专区;利用各级工会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体的宣传资源和手段,运用企业内部报刊、广播和宣传栏、橱窗、活动室等载体,推送节能宣传月的官方海报、宣传片及相关信息;在中工网开通专题新闻网页增加青年职工接受度高的设计元素,吸引青年职工关注节能宣传的有关主体。在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重点行业领域,围绕关键技术、生产设备制造、环保设施运行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对标竞赛,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围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资源优化调度、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开展重大工程竞赛;围绕各流域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和恢复、地质灾害防治等开展竞赛,不断推动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提升。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环保低碳知识。广泛开展植绿护绿、光盘行动、绿色出行、修旧利废等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养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态理念。动员广大青少年参与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助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充分发挥青少年生态环保组织、高校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作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手段,制作传播生态文化产品,营造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良好社会氛围。
军队各级要结合部队调整改革,自觉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军,珍惜和用好宝贵的军费资源,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节能降耗,持续开展“八节一压”、“红旗车分队、红旗车驾驶员”、“红旗船队、红旗船员”等活动,组织驻高原、海岛、边防部队新型能源综合利用建设试点,开展“清煤工程”、既有设施抗震节能综合改造,搞好既有房地产资源调余补缺,优先采购政府节能环保清单内的产品,积极倡导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军营新风尚,着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不断增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提高服务保障部队体系战斗力的贡献率。
省直机关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各机关、校园、小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局域网、电子显示屏、内部刊物等传统载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开展知识问答、组织体验活动等多种形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机关文化。各单位要继续做好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能源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数据中心节能低碳改造、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等工作,把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融入工作的各个方面,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各市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于7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书面及电子版)及活动代表性声像、图片等宣传资料(电子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省发展和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