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 “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4-26 浏览:932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和工程技术,提高企业生产质量和效益,省质量协会将组织开展广东省“质量标杆”活动。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粤质协字〔2018〕03 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广东省“质量标杆”遴选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属地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03号文件要求编写申报材料报所属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动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汇总和审核工作,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并行文上报我局。上报文须包含项目汇总表(附件2)。如没有项目申报,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也须行文上报,注明没有项目申报,并说明具体原因。
三、请根据《2018年度质量标杆申报标准》的基本条件和遴选标准(详见附件1),于2018年5月8日前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推荐本县区、本行业的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5份(含电子版)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四、项目申报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在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yjei.gov.cn/)下载。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粤质协字〔2018〕03 号)
2.县(市、区)推荐广东省“质量标杆”汇总表
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25日
(联系人:刘真,联系电话:3412858,传真:3428289,邮箱:yj34128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