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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

来源:阳江政府网  时间:2018-01-29  浏览: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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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

 

阳府办〔2015〕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加强政策引导、分类指导和公共服务,支持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大力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商业批发企业,以及年主营业务收入300万—500万元的小微商业零售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力争到2017年底前,实现全市270家小微企业(其中工业企业235家、商业企业35家)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三、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5〕4号)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减低税率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中小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落实增值税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市地税局、国税局负责)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级有关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向列为重点培育对象的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培育企业)倾斜,并重点扶持当年新上规模的企业。在符合市场化竞争的条件下优先推荐重点培育企业申报各级支持企业扩产增效、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等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我省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按规定给予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在符合市场化竞争的条件下,研究制订促进中小微企业上规模的财政支持政策。(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商务局负责)

  (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从组织架构、考核机制和贷款管理等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拓展抵(质)押担保物范围,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做好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发挥其正向激励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和信贷创新力度。建立政府出资的专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阳江银监分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负责,市金融局配合) 

  (四)提升融资服务水平。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组织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等动产融资业务,提升有信用、有市场的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优先支持重点培育企业改制上市,推进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扩大资本市场融资规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鼓励优质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直接融资等手段,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市金融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监分局负责)

  (五)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深入实施中小微企业“上网触电”计划,整合网络技术服务商和电子商务服务商等资源,优先为重点培育企业免费建设网站、搭建移动知识平台、培养专业人才,积极组织中小微商业企业开展网上销售和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实行“网订店取”等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负责)

  (六)推动企业加强配套协作。鼓励大型企业以产业链协作带动小微企业发展,实现产业集聚和合作共赢。鼓励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在原材料供应、研发生产、市场销售等环节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支持各县(市、区)举办小微企业与大型骨干企业产需对接会,提升大中小企业配套协作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七)加快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引导更多优质服务机构和服务产品通过平台网络优先为重点培育企业提供服务。推动各级公共服务平台向重点培育企业提供免费或低价优质的管理、投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检验检测、法律维权、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质监局、金融局负责) 

  (八)强化质量管理服务。组织技术专家服务队深入小型微型企业免费提供质量管理、标准、计量管理评价、认证等服务。做好对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培训服务,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300家。(市质监局负责)

  (九)开展专题培训。开设重点培育企业专题培训班,重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开展重点培育企业管理咨询,支持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现代企业制度及生产、财务、人事等管理制度。积极推荐重点培育企业高管参加中小企业高管培训合作交流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全市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责任分工,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日常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及时将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具体负责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市商务局负责推动小微商业企业上规模工作;市统计局负责新增上规模企业的统计工作。各地要围绕小微企业上规模工作目标任务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统计局负责)

  (二)加强统计监测。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平台,全面掌握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扎实做好重点培育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系统要覆盖所有重点培育企业。经信、商务、统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新上规模的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统计局负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送政策下基层进企业”活动,加强政策宣讲和咨询服务,帮助重点培育企业提高政策运用能力。研究开发政策宣传数据化平台和手机终端应用程序,及时将扶持政策直接推送至重点培育企业。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各县(市、区)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工作的经验做法,积极营造抓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负责)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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