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金融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业经市政府七届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阳江市金融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前 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的助推器,关系社会发展全局。“十二五”以来,我市金融业发展迅速,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越来越明显。“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产业升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体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以海兴市”,实现“绿色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美阳江的重要时期,为加快金融改革发展,大力推进创新金融、协调金融、绿色金融、开放金融和共享金融建设,促进金融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提高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对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市金融业迅猛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发展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市金融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金融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金融综合实力显著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水平明显提高,金融改革创新稳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逐渐优化,金融支持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用进一步凸显。
一、发展现状
(一)金融综合实力显著提升。金融总量稳步增长:“十二五”期间,银行、保险、证券业机构整体实力显著增强。截至2015年12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14.74亿元,比2010年增加439.42亿元,比2010年增长76.38%,年均增长15.28%;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57.74亿元,比2010年增加465.50亿元,比2010年增长159.29%,年均增长31.86%。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25.49亿元,比2010年增长50.21%,年均增长11%,保险密度1015.5元/人,比2010年增加322.8元/人;保险深度2.04%,比2010年增加0.04个百分点。证券业开户数达到27.74万户,比2010年末增加204.57%;证券累计交易额2450.71亿元,比2010年末增加360.29%;股票累计交易额2262.47亿元;比2010年末增加340.33%。企业融资取得新突破:十二五期间,2家非金融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36亿元,2015年末余额36亿元。其中2家企业均通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1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6.34%;1家企业在上交所发行2期一般企业债,合计21亿元,加权平均利率6.53%。同时,辖内1家主板上市公司2015年末总市值为47.23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252.97%;1家民营企业成功通过“新三板”挂牌上市,7家民营企业成功挂牌“新四板”。
(二)金融服务经济社会水平明显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切实增强:“三农”信贷投入稳步增加,涉农贷款稳步增长,截至2015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258.31亿元;保险保障民生事业功能不断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有效推进,截至2015年末,政策性农村住房、水稻、能繁母猪和生猪等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累计13720.6万元,其中农村住房、水稻参保率达100%。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日益多样化:融资工具广泛应用,企业融资成本明显降低,中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发展得到扶持;电子商业汇票逐步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应用率进一步提高,“公用事业缴费一卡通”业务全面开通,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推广取得实效,金融IC卡“闪付”公交车试点成功实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业务广泛推广,农村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优化。
(三)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金融业招商工作不断推进,金融组织架构不断完善,金融机构数量和类型不断丰富,金融服务网点不断增多,形成了以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信社、农商行等银行机构为主体,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共同发展的广覆盖、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银行机构13家,其中,国有商业银行4家、股份制银行1家、政策性银行1家、邮储银行1家、农信社2家,农商行3家,外资银行1家,共有网点277个,从业人员4791人;保险机构22家,其中,财险公司12家,寿险公司9家,养老公司1家,从业人员7001人;证券营业部9个,其中安信证券营业部4个,中投证券营业部2个,东莞证券营业部1个,广发证券营业部1个,国信证券营业部1个,从业人员249人;融资性担保公司3家,从业人员23人;小额贷款公司4家,从业人员43人;典当行9家,从业人员50人。各类金融机构网点合计324个,金融从业人员合计12157人,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不断增加,网点布局和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城乡金融机构与金融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电子化货币不断推广,小面额现金供应机制更加完善,残损币回收力度加大,辖区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协保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保险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宽;金融产品和服务日益多元化,支付体系建设不断加强;金融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金融会计制度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金融人才建设成效显著。
(五)金融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农合机构改制取得显著成效:“十二五”期间,5家农合机构中,阳东农信社、阳春农信社和江城农信社成功改制为农商行,阳西农信社和海陵农信社进入改制前期准备工作阶段。金融合作方式和企业融资模式不断创新:各类金融对接会、培训班、服务月、宣传月等活动顺利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信息平台顺利搭建,金融、科技、产业探索融合创新发展,政、企、金融机构对接频率明显提高,企业融资瓶颈得到有效缓解。外汇管理改革大力推进: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取消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简化出口退税凭证,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助力企业“走出去”。
(六)金融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金融监管体系以市金融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为主导,不断加强对全市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等类金融企业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监管制度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机制。促进金融发展的措施更加切实有效,金融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力逐步提高,各监管部门之间合作交流不断加强,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金融风险的预警、应急和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为引导全市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七)金融生态环境逐渐优化。金融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十二五”期间,《印发关于利用资本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上市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业的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顺利出台,拓宽了企业上市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落户我市,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市金融征信教育基地顺利成立,阳西县综合征信中心正式挂牌运作,广东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及中小微企业非银信用系统推广应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展开,信用村建设和信用户评定工作试点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不断加强: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日趋完善,市场监管更加有效,行业自律不断加强,经营风险更加可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涉众型金融风险各项排查整治和金融法治工作有效开展,金融秩序不断规范,为金融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存在问题
“十二五”以来,我市金融业得到较快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国内金融业、区域经济竞争发展的态势,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等方面分析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我省其他发达城市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金融体系还不够完善,金融规模偏小,仍未能满足辖内中小企业、农村经济、民生领域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仍未能有效解决;二是金融结构不平衡,直接融资比重虽不断提升,但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积极性不高、步伐较慢,发债融资的主体也主要集中在少数大型企业和国有背景企业;三是保险市场的深度、密度还发展不够,服务和保障民生事业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待继续优化,信用体系建设和征信宣传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健全,防范和打击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发展环境
(一)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为金融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二五”时期,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在加快发展中转变方式,实现幸福追赶”的核心任务,深入实施“双化”驱动、蓝色崛起和对接珠三角战略,突出抓好“三大抓手”,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发展成效显著、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4 %,2011至2014年增速连续4年位居全省前三名;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4%,2013年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超过全国同期平均水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多,年均增长21.4%;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5%;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1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2%。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为我市金融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为加快金融业发展创造了强大动力。过去五年,我市三次产业比例由2010年的22∶41.8∶36.2调整为16.4∶47.3∶36.3。“十三五”期间,我市六大支柱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传统产业将不断改造提升,产业园区不断扩能增效,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科技创新项目不断增加,旅游、商业综合体等项目不断建成,港口物流、专业市场等加快培育,现代农业园区、畜禽和水产品生产基地等建成使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和转型升级将不断扩大我市金融需求,为加快金融业发展创造强大动力。同时,以金融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都将对金融业的发展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出台一系列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强招商引资,鼓励引进金融机构和金融高级人才,支持金融改革创新,不断发展壮大金融业,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持续改善的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过去五年,金融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各项稳定协调工作机制和监管制度日趋完善,金融法治工作有效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成效突出。“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将有更多的金融类法律法规出台,地方性金融法规、规章更趋健全,金融管理制度更趋合理,金融统计信息系统等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将为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和金融基础保障。
总体上,“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发展仍将处于平稳发展时期,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所带来的客观需求将为我市金融业做大做强,实现科学、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我们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引下,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坚定发展信心,科学判断和把握经济金融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大胆改革创新,争取使我市金融业走上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的道路。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我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系列全会部署,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升金融产业实力和服务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保障,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努力实现全市金融持续、快速、健康、科学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五年时间的努力,我市金融业科学发展成效显著,金融政策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金融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金融产业实力更加雄厚,金融产品更加多元化、特色化、精品化,金融服务实现差别化、精细化,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及时、高效,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保持良好,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显著提高。具体如下:
(一)建立高效健全的金融组织架构,逐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十三五”期间,我市将继续推进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在机构类型上,既有银行、保险、证券等商业性金融机构,又有政策性银行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机构层次上,既有地方性、区域性金融机构,也有外地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同时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形成功能完善、设施先进、高效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到“十三五”期末,我市银行机构一级支行发展到48家,银行营业网点达到279个,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力争达到26家,证券期货公司营业部、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公司等机构总数力争达到30家。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组织发展迅速,金融会计、法律、评估、证券期货等投资咨询机构明显增加。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金融设施建设基础扎实。同时,金融机构布局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城乡金融组织发展更加协调,金融覆盖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深入,金融机构合作和协调能力大大提高。
(二)保持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态势,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水平。银行业全面优化发展:到“十三五”期末,存款余额力争达到1500亿元,贷款余额力争达到1050亿元,不良贷款率保持较低水平,金融资源运用高效、安全。贷款结构更趋合理,贷款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率。保险业开拓成效显著:全市保险机构为居民提供年保费43亿元的风险保障,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1%;保险覆盖率明显提升,力争保险深度达到3%以上,保险密度达2000元/人,全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居民人均拥有一份人身保险保单,保险赔款支出占重大灾害损失的10%以上。企业上市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力争全市上市企业达到2-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5家,“新四板”挂牌企业达到25家,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金额的比重达到省的要求。融资渠道多元化发展,票据和债券等其他融资方式取得成效,承兑汇票融资、债券融资、基金融资等融资方式在企业中逐步应用。
(三)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更趋完善,信用建设深入推进,范围覆盖全市所有镇、村和农户。中小企业和“三农”信用档案建设基本完备,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库制度和使用制度建设基本健全。覆盖全市范围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金融风险防控及时高效,金融业监管部门沟通协调能力显著改善,金融风险预警制度更加健全,金融风险控制和处理能力不断提高,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资产率保持较低水平。市场竞争秩序持续良好,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行业规范自律建设基本完善,金融各行业市场竞争公平、有序、规范、和谐,金融合作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对违规处罚及时有效。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1. 积极开展金融业招商。坚持开放理念,充分发挥我市地域区位、资源环境及金融政策的优势,主动承接广州、深圳及珠三角发达地区金融辐射,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落户我市。积极引进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支持中外资银行机构到我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壮大银行机构金融业龙头实力,引领金融业全面发展;积极引进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部,扩大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数量和规模;积极引进期货、信托、投资基金、金融租赁等其它类金融机构落户我市,丰富我市金融组织类型,优化金融产业结构,全面提高我市金融服务业综合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2. 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淡化行政管理,强化服务功能,促进各地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规范发展,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在阳东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阳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成功基础上,协调推进其它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育步伐,加快村镇银行、农村保险机构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步伐,以进一步激活我市农村金融市场,建立适合当地实际的金融发展模式,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积极引进市外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我市金融服务体系。
3. 合理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加强监督管理,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发展,繁荣地方金融市场。支持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主发起成立特色类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经营业绩良好、规范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或到银行融资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符合申请条件的国有企业主发起成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有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按照有序发展、规范管理、严格监管的原则,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各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健康成长,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4. 加强推进部门沟通合作。坚持多方协调、合作共蠃的工作理念,推进金融共享发展,继续提升部门协作效率。加强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阳江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省证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监管数据共享制度,完善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实现大数据共享;增进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及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系和业务交流,定期汇总和综合分析全市金融形势及运行情况。加强金融工作宣传,积极做好市金融工作局与阳江日报社、市银行业协会、市保险协会联合在阳江日报举办的“金融?理财”专版工作;联合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及时推介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重视金融、关注金融、利用金融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地方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不同企业的发展前景、资金需求特点和信用状况,设计推广适用性强的信贷创新产品;引导各金融机构不断改革优化业务操作流程,缩短客户贷款发放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推动阳江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作应有的贡献。
(二)提高银行业服务水平
1. 着力提升银行机构综合实力。“十三五”期间,保持银行机构业务总量平稳较快增长,着力提升我市银行机构综合实力。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推进农合机构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培育金融发展新动力,优化金融供给结构,保持存贷款平稳较快增长,增强行业竞争能力;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加大对“三农”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和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提高银行机构抗风险能力,不良贷款率保持较低水平,确保资源运用高效、安全。
2. 有效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坚持绿色、协调发展理念,完善绿色信贷工作机制,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积极引导银行机构科学把控信贷投放,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发展资金需求。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大对科技、文化、创业创新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动力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等供给侧转变;完善区域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围绕去库存和农民工市民化做好住房金融支持工作,推进贷款结构更趋合理,贷款质量不断提高。
3. 进一步优化金融支付环境。坚持创新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积极适应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趋势。继续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应用工作,确保支付清算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创新推广电子支付手段,进一步推动金融IC卡移动金融在公共服务、电子商务、小额消费等领域的应用;创新推广新型理财产品,丰富银行服务方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环境;引导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探索符合阳江地区实际的“助农取款+农村电商”“助农取款+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新模式,全覆盖式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助农取款工作。大力推进电子商业汇票票据业务发展,运用再贴现工具,降低票据融资成本。
4. 全面开展农村普惠金融。全面开展以建设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乡村助农取款点,推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等“八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工程,增加农村地区金融资源投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条件,推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使农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贷款、汇款、取款、公共事业缴交费、保险等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区域全覆盖、业务全覆盖、人群全覆盖;充分利用现代支付手段,创新适合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小额信贷产品,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农户信用信息,实施基于农户信用评价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实现农户信用评价与信贷服务有效对接。
(三)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1. 不断强化保险对民生事业的保障功能。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扩大商业养老、健康保险覆盖面和保障人群;探索建立医疗卫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信息共享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鼓励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民政救助服务,为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民政救助对象提供意外伤害、健康等综合保险保障;继续拓宽学生平安保险市场,为在校学生提供安全保障,强化保险对民生事业的保障功能。
2. 充分发挥保险防灾减损和经济补偿功能。将保险纳入全市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民政、国土、水利、海洋渔业、地震、气象等部门与保险机构的对接,完善灾前预防、灾中减损、灾后补偿的保险服务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办各类涉灾险种,不断扩大涉灾保险覆盖面,重点提高水利、能源、交通等重要公共设施的保障水平,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我市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台风、强降雨等巨灾风险的指数保险制度,按照灾害等级进行保险赔偿,确保救灾资金的科学评估和及时到位,充分发挥保险防灾减损和经济补偿功能。
3. 切实提高保险保障社会治理和矛盾化解水平。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广校园责任保险、电梯责任险等重要项目;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等新型险种;积极推广旅客住宿险、旅游景点意外险等特色项目,为各类社会群体提供充足的保险配套服务。充分发挥保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发展治安保险,为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执法人员提供保险服务;完善交强险制度,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逐步推广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支持保险机构研究制定保险方案,对在公共场所发生的爆炸、劫持、袭击等暴力恐怖事件中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供保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 大力拓展“三农”保险深度和广度。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认真探索适应我市自然条件和农业产业特点的“三农”保险发展新模式,深入推进水稻、森林、能繁母猪、渔业、农村住房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项目,创新开展蔬菜、甘蔗等农业保险补充项目,积极推进家禽、水产养殖、水果种植等保险项目,提高保险服务“三农”水平。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保费较低、保障适度、适应农民需求的商业养老、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完善农村人身保险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完善财政促进农业保险发展机制,推进农业保险基层协保体系建设,拓宽基层保险服务网络,提高保险服务工作效率。
(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1. 加快创新融资模式。推进信贷融资与非信贷融资相结合,鼓励银行业在加大有效信贷资金投入的同时,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和拓展非信贷金融工具,更好地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推进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逐步形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功能互补、结构合理的融资结构,加强银行业机构与地方政府、证券、保险、基金等方面合作,针对辖内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量身打造综合性融资方案,降低企业杠杆率。推进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相结合,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地方法人机构的重组改制和参股村镇银行。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盘活企业应收账款,提高融资效率。推广全口径跨境融资模式,加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审慎监管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灵活运用境内境外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2. 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组织开展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实务、资本对接市场等主题培训班,为企业搭建了解融资业务平台;组织召开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对接会,落实各项金融信贷政策,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加强政、银、企三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将金融资源导向我市产业,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组织开展各项政银合作对接工作,用足用好政策性银行融资政策,拓宽我市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各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进程。组织开展与省内外各股权交易中心交流对接活动,及时掌握我市企业资本市场动态,为我市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3. 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进程。积极做好对企业的摸底排查和上市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辅导和培训力度,推进企业按照上市要求做好改制与辅导、申报与审核等上市前期准备工作,营造企业积极上市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利用资本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阳府〔2011〕44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上市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阳府办函〔2014〕271号)等政策要求,大力支持具备良好上市潜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完成股份制改造,通过到“新四板”“新三板”挂牌,逐步发展到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上市,多渠道、多形式、多市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坚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有侧重地开展协调、指导和服务,密切跟踪拟上市企业上市准备进度,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上市准备进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 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级与信用贷款额度关联机制,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培育贷款主体信用观念。逐步拓展征信系统非银信息的采集和应用范围,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进一步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信息真实全面、使用高效的征信体系。加快建设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联接省级相应平台,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做融资产品,实现银企之间的网上对接、查询和交易。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创新社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创建“信用村”,评选“信用户”,推进农村综合征信体系建设,以信用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改善和社会风气优化,优化农村金融信贷环境。
2. 逐步完善风险防范处置机制。高度重视经济下行形势下各类金融风险的防范处置工作,建立市防控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政策方案,建立我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加强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建设。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强化对产能过剩行业、房地产、民间融资、第三方支付等重点领域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加强对辖区金融机构稳健性评估,认真落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监测制度和区域重点行业授信风险监测制度;加强打击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协作机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农合机构以及各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全面开展各类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金融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金融工作,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实名制,实现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账户实名制;加强反洗钱工作,建立人民银行、银监、保险协会等部门反洗钱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人民银行与公安、司法机关联合打击洗钱犯罪合作机制,统筹政府层面的反洗钱宣传平台,扩大反洗钱宣传影响力,增强反洗钱工作合力。
3. 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强金融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建设,完善自律组织治理结构,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完善从业人员操作规范、行业行为规范及违规自律惩戒措施等制度建设,健全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防止过度竞争、恶性竞争,确保金融业竞争有序。进一步厘清金融监管、自律组织和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增强自律公约约束力,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依法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加强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金融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反金融自律规范、破坏竞争环境的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金融运行秩序。
4. 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金融发展环境优化机制,增强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契约精神和信用意识,继续深化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工作,大力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评估、金融产品评估工作,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强化金融宣传教育,建立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定期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做好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和整治工作,优化金融支付环境。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信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以及受尊重权,优化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拓展消费者维权渠道、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全面做好全市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金融工作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我市金融各领域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不定期研究和解决金融发展相关问题;完善地方金融协调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维护地方金融安全。
(二)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发展政策支持环境,在发挥已有政策支持作用的基础上,借鉴各地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新的符合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金融业招商、信贷投放、金融创新、股权投资等领域的政策吸引力。
(三)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优化金融人力资源配置,强化管理,增强全员服务意识,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对金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重视金融从业人员学历、年龄梯队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引进高素质金融人才,不断壮大我市金融人才队伍和提高团队凝聚力。二是完善员工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员工素质教育,加大培训力度,丰富培训手段和形式,努力培养复合型、创新型、实战型的员工和管理人员。三是健全员工队伍考评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用人机制,营造有利于金融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为金融业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