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
法人房产按揭贷款 |
融资期限: |
10年 |
金融机构: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
融资金额: |
按揭成数最高不超过六成 |
联 系 人: |
黄靖茹 |
联系方式: |
0662-3367635 |
产品简介
法人房产按揭贷款业务是指法人单位向我行申请的用于购买自用房产并将该房产抵押给我行,在贷款期内等本分期还款的贷款业务。
产品特点
按揭购买的房产可以是居住用房、商业用房或工业用房,其中: (一)居住用房接受住宅、别墅(含联排)。 (二)商业用房接受写字楼、商铺。 (三)工业用房接受生产厂房、仓库用房。
发放条件及适用对象
申请法人房产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其从事的行业不属于我行当年信贷政策禁止类;
(二)成立并正常经营二年(含)以上,在我行信用评级7级(含)以上;
(三)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正常,具备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能力;
(四)按照贷款人要求开立贷款资金划拨、还款结算账户等账户;
(五)拟购房产为借款人自用,且对该房产的使用或经营具有明确计划、安排。如拟购房产为住宅,须符合当地监管相关要求,且用于职工宿舍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用途。
办理指引
借款人向经办单位提出按揭贷款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广发银行法人房产按揭贷款申请书(见附件2);
(二)基本资料:包括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证(卡)、公司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政策执行后,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三)若借款人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则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董事会、股东会等)须出具关于向我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同意将所购房产抵押给我行的决议;
(四)借款人近两年年报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五)购房首付款已支付或已到位的相关证明;
(六)与售房方的购房意向或购房合同;
(七)所购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如为现房);
(八)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借款人为民营企业);
(九)其它可以证明借款人经营能力、信誉、资金周转等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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